議題:六輕爆炸空氣污染是否危害人體健康

議題背景:

2019年4月7日下午台塑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區台化芳香烴三廠發生爆炸,其為液化石油氣(LPG)管線洩漏,進而引發火災。隔天環保署召開記者會說明雲林、彰化空氣品質監測沒有發現異常數值,並解釋六輕爆炸的LPG管線燃燒後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如燃燒不完全則是產生一氧化碳跟粒狀物,並不會有其他化學物質。為釐清本次六輕爆炸所造成的空氣污染是否會危害人體健康,特別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針對本次議題進行回應。

 

2019年04月11日
長榮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 賴信志副教授

空氣污染成因調查的重要基礎為科學量測與科學原理,一個量測儀器若是長期設置且定期維護,也被使用在許多研究論文與分析報告過,那表示這些儀器的量測數據應該要被信任。所謂的沒有發現異常數值,只要透過檢驗儀器是否異常,就可以知道當時量測的數據是否可信,而不是依照個人的想像去思考,認為這麼大的火就一定有很高的污染物濃度。量測儀器設置的地點本來就無法因應所有的大氣條件或突發狀況,因此要了解突發狀況的空氣品質變化,應該要加強的是建立一套緊急應變的量測系統以及可即時啟動的時空加密觀測機制,才能有完整的科學依據。

至於針對此次六輕火災事件而言,依據美國全球氣象模式、WRF氣象模式以及軌跡模式計算所得到的結果來檢視(如圖一),可以發現當時的大氣氣流從地面到高空是相當不同的,軌跡模式結果顯示500公尺以下的空氣軌跡是由起火點向東轉南方移動,1000公尺高的氣流則是在起火點附近環繞,高於1500公尺的氣流則是向東北方移動,但是不論哪個高度的氣流,都會在12小時內將空氣塊抬升到較高的高度。由此科學演算數據顯示,在不考量化學反應變化的過程下,當時的大氣條件會將火災產生的物質向上空飄移擴散而去,累積沉降到地面的影響當然就減少了,因此所謂沒有異常數值就有一個初步合理的理解。

六輕爆炸空氣污染是否危害人體健康

圖一、依據美國全球氣象模式、WRF氣象模式以及軌跡模式模擬結果
資料來源:由長榮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賴信志副教授提供

2019年04月11日
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 吳義林教授

液化石油氣(Liquefied Petroleum Gas,LPG)於露天燃燒時排放之空氣污染物,除了粒狀物、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目前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之傳統污染物以外,亦有醛酮類等有害空氣污染,例如甲醛等,可是甲醛等有害空氣污染物不是目前之監測對象,亦不是常用之氣相層析儀等方法可監測之污染物。另外,彰化縣之三個空氣品質監測站並非火災排放污染物之最大著地濃度位置,難以代表火災之可能影響程度。

 

2019年04月20日
國立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 莊秉潔教授

這次六輕氣爆之空氣汙染問題,環保單位並未監測出氣爆造成的額外污染。但由現場的照片可以看出當時黑煙沖天:

六輕爆炸空氣污染是否危害人體健康

圖二、六輕氣爆現場畫面
資料來源:中央社

由此可知,我們的監測體系出了問題。主要是目前大多數的監測項目,皆是手動監測,且監測精度不夠,無法解析出大氣背景濃度及污染造成的增量。目前特殊性工業區的管理辦法,並未要求針對重金屬、有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VOC)、酸性氣體作連續監測。雖有少數的VOC光化學先驅物質的連續測項,但站點亦不夠

亦未要求要設置光達(LIDAR),因此未量測氣爆對其在10-1000公尺高的PM2.5的影響。而風場,僅有地面風場之觀測,無10-1000公尺的高空風場的觀測,無法確實量化爆炸後煙陣的走向。對附近的魚塭亦無水質的連續監測,無法量化其對養殖業的影響。

而上述連續監測設備,都已有現有儀器可以量測。但特殊性工業區的管理辦法及監測項目嚴重落後既有的科技發展。照片顯示有污染,但測量不到,是法規有問題,監測體系出了問題

雖然「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1]的第十五條有要求「空氣品質監測以自動監測設施進行者,應連續進行監測」,但未確實執行。並未將上述有害物質納入連續監測,而使用的設備已嚴重落實於既有的技術發展。應該利用這次事件,補強特殊性工業區的管理辦法及監測事項。且監測及資料收集單位,無第三者公正單位來進行平行比對,亦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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