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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背景:
今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在哥倫比亞卡利舉行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16屆會議(CBD COP16),將檢視各締約國實行《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行動,並分享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和行動計畫(NBSAP)。
全球關注這次COP16大會的重點包含,各國實際依照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實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現況、如何發展監測系統以確保透明的揭露生物多樣性面臨的風險,以及如何籌集資金來支持各國和地方的生態保護行動,並啟動公平、公正分享遺傳資源的利益共享機制。這將會影響跨國之間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資源公平分配與協作。
然而這次COP16有哪些值得台灣參考之處,如何影響台灣的生物多樣性具體行動計畫或政策,目前台灣現況以及遇到的挑戰為何?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專家解析,並分享台灣的生物多樣性具體規劃與行動。
11月1日可能有COP16會議結論,我們也將即時邀請專家依據結論,補充觀點。
什麼是COP16?
這次會議的正式名稱是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六次締約方會議,簡稱 COP16,將近200個國家派出的代表人將在會議上討論如何保護地球,避免大規模生物滅絕和生態系統崩解。
會議上,從政府到原住民社區、青年團體、企業、金融機構和民間社會等齊聚一堂,分享迄今為止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進展、討論未來的計劃,促使各國依據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做出實際行動。
各國政府也將根據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4個目標和23個生物多樣性具體目標,介紹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和行動計畫(NBSAP)的進展。
為什麼COP16這麼重要?
這是自從2022年聯合國在加拿大舉行第15屆締約方大會並達成保護自然的協議後,首次再舉辦會議,討論如何將2022年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的承諾轉化為可行的計畫,以保護地球、避免生物大規模滅絕以及生態系崩解。尤其是如何達成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中其中一個目標:在這個世紀末保護地球 30% 的自然面積,並恢復地球上 30% 損害最嚴重的生態系統。各國也將討論如何提供資金來達成這些目標。
最新來自世界自然基金會和倫敦動物學會的《2024年地球生命力報告》發現,全球野生動物數量在50年內銳減73%,報告警告,這會加速未來幾年造成自然的損失和人類社會的災難。報告指出,全球生態系統正接近無法逆轉的臨界點,包括亞馬遜雨林、珊瑚礁及格陵蘭冰帽的崩解,達到臨界點後,這些生態系統可能加速退化,導致極端氣候變化和生態系崩解,而未來五年將是扭轉自然和氣候危機的關鍵時刻,如果不在2030年前採取有效措施,很可能無法避免不可逆的損失。
這顯見需要各國加快行動,避免全球環境災難的急迫性。而COP16會議上將看到各國是否有付諸實行來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地球。
相關資料:
專家怎麼說?
2024年10月29日
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副研究員 林大利
1. 您認為這次COP16最重要的是什麼?有哪些可供台灣參考之處,以利台灣實際規劃策略或執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
本次生物多樣公約最重要的是檢視各締約方,是否有機會在2030年之前實現「自然正成長(Nature Positive)」。也就是各締約方必須在2030年之前,先恢復到2020年生物多樣性的水準,例如物種多樣性和相對數量,或生態系的健全程度等。距離2030年還有6年的時間,這次也可以說是自然正成長的第一次期中考。無論如何,都至少要看到各項生物多樣性指標有成長的起色。
「生物多樣性指標」是檢視自然正成長是否達成的重要工具,但目前還有許多國家無法建立指標,也缺乏合適的資料,例如亞洲目前只有印度和台灣有複合物種指標(Multi-Species Indicator; 整合一群具共同特性的物種數量變化趨勢的指標,如都棲息於森林、都分布於高山、都屬於鳩鴿科等的物種)。這個現象對於2030年是否能驗收自然正成長,會是一大考驗。即使許多國家以最快速的方式建立指標,從現在開始蒐集資料,到2030年,也只能檢視2024-2030年的變化狀況,過去的資訊無法追溯。
因此,再怎麼努力,除了已執行幾十年的歐美國家,未來所獲得的生物多樣性資訊,大多都會是十年以內的短期趨勢,較難解釋如何根據過往資料,規劃未來策略。
2. 台灣監測生物多樣性的資料現況、困難為何?是否有統計台灣歷年生物多樣性數據的變化,並評估流失生物多樣性對我們的生活甚至全球氣候,造成哪些影響?
過去十年來,台灣推出各式各樣的公民科學計畫,涉及的類型、地區、時間、議題和生物類群不盡相同。自2023年起,陸續完成繁殖鳥、度冬水鳥的族群趨勢分析流程,並製作「台灣森林鳥類指標」、「台灣農地鳥類指標」和「台灣外來鳥類指標」等三項複合物種指標。
上述結果顯示,台灣的森林鳥類和農地鳥類皆穩定成長,而外來鳥種快速增加。目前尚無理想證據指出這些族群變化趨勢與氣候變遷相關[1],但已確認蘭陽平原的度冬水鳥數量減少,是黃海泥灘地流失及蘭陽平原水稻田減少所致[2]。
後續工作重點會是開發更多元的生物多樣性指標,如不同地區或生物類群,才能作為反應自然正成長的重要工具。目前正在開發中的包括:高山鳥類族群趨勢、臺灣綠網分區鳥類族群趨勢、兩棲類族群趨勢及指標、台灣獼猴族群趨勢、陽明山國家公園族群趨勢及指標等。
2024年10月29日
國立臺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兼任教授(已退休) 李玲玲
1. 您認為這次COP16最重要的是什麼?有哪些可供台灣參考之處,以利台灣實際規劃策略或執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
《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6屆締約方大會(CBD COP16)最主要的議題之一是檢視自COP15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來,各締約方更新國家生物多樣性目標、策略及執行相關工作的進展。此外,也會擇重點檢討包括海岸與海洋生物多樣性在內的七大主題方案(thematic programmes),和包括原住民與在地社區、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在內的二十餘項跨領域議題(cross-cutting issues)的進展。
由於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唯有扭轉生物多樣性流失的趨勢,讓生物多樣性能有效提供各類生態系服務,才有機會幫助人類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的衝擊,提升社會福祉與韌性,因此包括《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在內的國際環境與發展公約都逐漸與CBD對齊,希望透過彼此協作的加乘效應,達成永續發展的共同目標。
2. 台灣有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具體行動計劃與政策嗎?具體的行動、現況,以及遇到的挑戰為何?
我國自2001年起即依據CBD的內容,草擬並推動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根據第一版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二十餘年來也獲致不少成果。然而整體而言,政府與民間仍將生物多樣性工作的重點放在保育,尤其是物種保育,而較少關注CBD的其他兩大目標: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與公平合理地分享利用遺傳資源產生的惠益。也因此,國人對生物多樣性的觀念多停留在保育(物種)和社會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而對「健康的生態系可以提供人類生存與發展所需的多元生態系服務」、照顧好自然才能照顧好人類本身,以及「人需要與自然共好」的概念相對陌生。
政府與民間都需要正確理解「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理念與完整內容,跳脫物種保育的框架,方能有效更新與強化我國國家生物多樣性行動計畫,落實生物多樣性主流化,與國際共同邁向於2050年「與自然和諧共處的世界」的目標。
2024年10月30日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簡任技正 石芝菁
1. 您認為這次COP16最重要的是什麼?有哪些可供台灣參考之處,以利台灣實際規劃策略或執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
此次哥倫比亞卡利COP16最重要的議題之一,是自202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屆締約方大會(COP15)在加拿大蒙特婁通過全球新的生物多樣性目標《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K-M GBF)》以來,在2050年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願景下,如何確保與監測世界各國可以在2030年達成GBF設定的23個短期行動目標(action-oriented global targets)。
臺灣並不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締約方,但身為世界公民與保護臺灣豐富生物多樣性資源的基礎,仍在2001年由行政院核定「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作為我國推動生物多樣性的國家總體計畫,等同締約方國家依據公約的要求,所制訂的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NBSAP)。
生物多樣性公約要求各國的行動計畫須與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有一致性,這樣才能促使2030年行動目標達成。臺灣也正在參考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更新我國的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我們特別注意此次會議中昆明-蒙特婁框架的發展,充分納入預計於明年更新完成的台灣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中。昆明-蒙特婁框架包括 23 個目標中每一個目標的指標,使各國政府能夠報告進展。
2. 台灣有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具體行動計劃與政策嗎?具體的行動、現況,以及遇到的挑戰為何?
臺灣在兩個生物多樣性策略的層面有較前端的發展,分別是生物多樣性空間規劃與在地保育,以及與生物多樣性核心相關的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角色,這些基礎可以吻合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公約框架。
生物多樣性空間規劃與在地保育的部分,臺灣生物多樣性監測資料的累積與開放程度,使我們有足夠多的資料、分析後進行生物多樣性的空間規劃,透過行政院自2018年開始支持跨部會執行的「國土生態綠網」計畫,已經分析重要的生物多樣性熱點,並規劃連結中央山脈保護區到淺山平原,以及海岸重要生態系的保育軸帶。
這些生物多樣性資料與空間規劃的圖層都對外開放,更有助於後續我們持續推展生態系復育、連結30X30目標(2030年透過保護區及設定保護區外的有效保育區域,保護全球30%的陸地及海域面積),以及引導公部門跨單位合作與企業等私部門投入生物多樣性。
國土生態綠網的空間藍圖,也提供三個方面的指引與合作基礎,包含臺灣以自然解方因應氣候變遷、保護重要生態系促進碳循環,以及建立生態連結並協助生物因應氣候變遷。與此次COP16強調生物多樣性與氣候變遷議題的內容十分吻合。
近年臺灣的生物多樣性與森林管理政策,也更以資源永續利用及惠益分享為核心思維,強調與生物多樣性核心相關的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角色。過去政府習以公權力維護國有森林資產,限制了生活在森林周邊的社區與原住民部落的權利,甚而影響傳統智識傳承,忽略了在地居民與傳統文化才是能有效維護生物多樣性的關鍵。
林業保育署近年積極推動經營策略轉型,自然資源管理朝向兼顧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文化保存的模式,除尊重在地社區與原住民的使用權利外,也以多元參與及應用傳統智識,確保自然生態的永續利用與惠益分享。這些政策的改變與調整,也更符合生物多樣性公約內涵與此次COP16有關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IPLCs)參與的推進方向。
臺灣是高度經濟發展與開發的高生物多樣性國家,生物多樣性的保育與推動有好的基礎,但有更多挑戰,生物多樣性主流化仍是各項生物多樣性政策與順利推動國家生物多樣性行動計畫的核心關鍵。
參考文獻:
[1] Lin, D. L., Ko, J. C. J., Amano, T., Hsu, C. T., Fuller, R. A., Maron, M., ... & Lee, P. F. (2023). Taiwan's Breeding Bird Survey reveals very few declining species. Ecological Indicators, 146, 109839.
[2] Lin, D. L., Tsai, C. Y., Pursner, S., Chao, J., Lyu, A., Amano, T., ... & Fuller, R. A. (2023). Remote and local threats are associated with population change in Taiwanese migratory waterbirds. Global Ecology and Conservation, 42, e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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