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背景:

全球碳計畫(Global Carbon Project, GCP)研究團隊於11/13發布《2024全球碳預算》。報告指出,全球化石燃料二氧化碳排放量仍在增長,2024年預計將達到374億噸,尚未顯示出達到峰值的跡象。儘管全球總排放量在過去十年趨於穩定,2024年總排放量仍將達到416億噸,與氣候目標必要的減少排放量目標尚有差距。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將持續上升,預計2024年達到422.5ppm,較工業化前高出52%。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專家解析這份最新報告。


專家怎麼說?

【陳鎮東】【李堅明】【黃泓維】

2024年11月12日
中山大學海洋科學系教授暨中央研究院院士 陳鎮東
前「全球碳計晝」科學指導委員

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高峰依然遙不可及

「全球碳計畫」發表了2024年全球碳預算,與2023年相比,全球化石燃料二氧化碳排放量(374億噸),預估會增加0.8%。而2023年時預估排放量會增加1.1%,實際上增加了1.4%。

碳排放的冠軍是中國,佔32%,遠超過第二名美國(13%)及第三名印度(8%)。印度的年增幅是4.6%,中國為0.2%。而美國及歐洲均為下降。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年降幅達4.3%,而南韓也降了4.1%。

臺灣於2015年提出「國家自定貢獻」,設定2030年時溫室氣體排放量,要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20%。2022年強化減量目標至較基準年減少24±1%,努力朝向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但根據2024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我國於2005年總二氧化碳排放量為2億9千1百萬噸,2022年僅降到2億8千6百萬噸,每年降幅為0.11%。

綜觀我國的能源貢獻了91%的總二氧化碳排放量,發電又為大宗。昂貴且易受封鎖的天然氣占發電比例達五成,不易控制空污的燃煤占比亦超過三成。日前通過的低碳費對徵收對象恐怕不痛不癢,卻還有部份業者聲稱這是在逼產業出走。

其實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已明訂對進口高碳排放的產品課稅,臺灣出口到歐盟諸國的產品,如果在臺灣沒有付到一定的碳稅 (費),歐盟將收取差額;為何要肥了歐盟?臺灣也該制定台版碳邊境調整機制,對由國外進口的高碳排放產品課碳稅;大家公平競爭,無所謂逼產業出走問題。

「全球碳計畫」的報告中指出,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高峰仍然遙不可及。依當前的減碳速率,已無法達成控制全球溫度上升攝氏1.5度的目標,甚至要控制增溫到攝氏2度之內,都需加快減碳腳步。我國目前的作為,號稱在2050年要淨零。可惜的是短期目標與作法不明確、也缺乏查核機制。主事者亦往往將目標年訂為自己任期屆滿之後,或者過幾年再重新訂個目標。

聯合國2024年「碳排放差距報告」,請各國不要再說空話了,否則全球氣溫將在本世紀內上升2.6~3.1度,造成災難性的後果。依過去17年我國的平均碳排放降幅,要兩百餘年才能達到2022年所訂、2030年時預定達成的目標。

我們2050年淨零是空話嗎?

2024年11月12日
國立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兼任教授 李堅明

《巴黎協定》控制溫升攝氏1.5度的大氣溫室氣體濃度,必須穩定在430ppm,2024年的大氣溫室氣體濃度已達到422.5ppm(已高於工業化前水準52%),且過去十年(2014-2023)全球平均每年增加2.46ppm。換言之,未來4-6年內,有超過50%機會,全球將會透支控制溫升攝氏1.5度的碳預算。這次2024年全球碳預算報告,已提出警訊。

過去十年(2014-2023),全球雖然已有22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成功達到經濟成長與二氧化碳脫鉤的成果。然而,大部分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及印度等),仍然呈現經濟成長與二氧化碳排放連結的困境,導致大氣溫室氣體濃度持續累積。可知,碳預算是從全球視野,管理全球總量排放,意味著,全球減碳合作的重要性,例如推動《巴黎協定》第六條可以落實是一個可能的方向。

燃燒化石燃料(石油、天然氣與煤)雖然可支持人類經濟活動,提升生活品質,但也排放大量二氧化碳,2024年約排放374億噸,約占全球571億噸[1]二氧化碳排放當量的65%。發展零碳能源(綠能、氫能及核能)及儲能與碳捕獲技術,達到去化石燃料化,特別是加速電網脫碳,已成為各國最優先氣候政策與解方。

全球淨零賽跑已是競爭力與國力的賽跑,國家與企業均需要訂定遵循攝氏1.5度的雄心目標,例如2030年減排43%,2035年減排60%等政策方向。政府也應助力企業參與國際減碳合作與佈局,降低減碳成本。企業則應加強產品碳足跡管理,爭取供應鏈訂單,並將減碳成果轉換成碳權價值,轉化減碳力成為這場全球淨零賽跑的競爭力與贏的策略。

2024年11月12日
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永續心與評估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黃泓維

Q1. 您認為今年碳預算最重要的資訊或結論是什麼?對臺灣可能有什麼影響?

簡而言之,2024全球碳預算的研究最重要的結論是目前全球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還沒有到達峰值。這關係到全球控制升溫目標是否來得及,因為照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的情境模擬,要控制升溫在攝氏1.5度目標,一般會希望在2020-2025這段期間,達到排放的巔峰,並快速降低,至2050左右達到全球淨零碳排放,才有可能控制升溫在本世紀末維持攝氏1.5度。

另外有幾個重要趨勢,像是土地利用產生的碳排放相較於1990年代的峰值,其實已經穩定降低。報告也提到整體全球排放量相較於快速成長的21世紀初期(2004-2013)已經有所減緩,但依舊很高約416億噸。主要排放國是中國,排放量約為120億噸,佔了全球碳排放將近1/3,但碳排放成長速度相比2005-2015暫時趨緩。 目前碳排放成長速度最快的是印度與其他發展中國家,歐洲已經逐漸降低碳排,美國雖然也降低,但速度不如歐洲。可以說,各國的減碳努力有效降低碳排放的成長幅度,但仍不夠。

另一個報告提到的重點是二氧化碳移除(CDR)相關技術的減碳量非常少。也因此就現有的排放數據推估,再過6年就會超過控制升溫攝氏1.5度(中機率50%)的門檻值,離攝氏2度的剩餘排放約為27年。2024年的大氣二氧化碳濃度來到了422.5ppm,已經比工業革命前高了52%(工業革命前一般以280 ppm估算)。我認為整體來說,全球碳預算的研究對臺灣的影響不大,臺灣這幾年的溫室氣體排放依然在成長,儘管有維持趨緩的成長速度,但並不像歐洲往下的趨勢。

Q2. 臺灣雖有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也即將開始依排放量徵收碳費,但臺灣是否有評估過剩餘可排放的溫室氣體當量,以制定臺灣的碳預算或分配各部門的碳預算?

剩餘碳排放量這個問題牽涉到幾個因素:

  1. 控制升溫目標為何?控制升溫的目標溫度越高,剩餘可排放量越多。
  2. 尺度問題,全球升溫的控制對應的是全球剩餘量,臺灣不能一體適用,需要降尺度,或者說是全球剩餘排放量可分配多少給臺灣。
  3. 分配問題牽涉到道德與政治層面,這之中至少有三種不同的分配準則,像是依平等原則,人人均分剩餘排放排放量;依照現況排放量分配剩餘額度;或依其他較為複雜的考量因素,如經濟發展、減碳能力等等。不同準則的問題各有不同。

我們政府目前應該沒有評估過剩餘碳排放量,但學術研究有,可以參考碩博士資訊網。此外政府的減碳計畫(國發會公告的淨零路徑)有分配各部門負責應減少的排放量額度,但的確是沒有明確分配所謂的剩餘排放量。

Q3. 您認為碳預算評估,怎麼幫助國家制定「國家自定貢獻」?他可以更明確的呈現減量目標與策略趨勢嗎?或可能有什麼挑戰?

2024全球碳預算主要是估算全球排放量與碳循環的量化評估,是全球科學研究氣候變遷與情境模擬的基礎。剩餘排放量的估算是基於情境模擬與氣候模式模擬,為了達到預期的控制升溫目標,所估算出大氣剩餘可容納二氧化碳總量。2024全球碳預算提到要控制升溫在攝氏1.5度剩下2350億噸、在攝氏1.7度剩下5850億噸、攝氏2度目標剩下1.1兆噸的二氧化碳可以排放,以目前每年排放410噸來估算的話,分別剩下6-27年可以排放。

了解剩餘排放的碳預算對國家減碳目標有其幫助,但最大挑戰在於排放量路徑,而不是設定最終的終點(也就是路途比終點重要)。但現階段國家減碳目標強調2050碳中和,而不是真正可以控制升溫的中期排放目標與每年應該達成的排放量。舉例來說,如果兩個國家都以2050達成碳中和為最終目標,但一個設定在2025減量20%,一個設定在2030減量20%,前者的控制升溫會比後者更低。這是因為全球升溫是一個時間動態排放的結果,而不只是最終目標決定控制的程度。因此忽略中期目標,只要求2050碳中和不一定是控制升溫在攝氏1.5度的目標。

2024全球碳預算也指出即使從現在每年減碳3.9%,最終到2050年大約還會再排5300億噸二氧化碳,大約落在攝氏1.7度。要再往攝氏1.5度的話,就必須要負碳排,也就是說碳中和或淨零排放的目標是不夠的,要控制升溫在攝氏1.5度只剩下2350億噸,超出的3000億噸要仰賴二氧化碳移除技術。

額外要注意的是,導致升溫的溫室氣體不只二氧化碳,但由於部分污染物有全球冷室效應,剛好可以抵銷其他非主要溫室氣體導致的暖化,例如全氟化合物(PFCs)、氫氟碳化物(HFCs)等。所以過去各國大多只關注二氧化碳,很多國家收碳費、制定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也僅針對二氧化碳。儘管近年來才開始關注甲烷這樣的短生命強暖化潛勢的溫室氣體,但現階段各國管制仍舊以二氧化碳為主,甲烷的關注來自於畜牧業大國(紐澳美等)。

Q4. 國際上積極呼籲,在COP30前更新且制定更具雄心的國家自定貢獻,相較於《排放差距報告》評估2030年應減量42%才符合攝氏1.5度路徑,過去政府公告的淨零路徑中,以24%為目標明顯不足,臺灣有可能制定與落實更具雄心的目標嗎?或可能會遇到什麼挑戰?

以控制升溫攝氏1.5度為目標,要在2030年減量42%是目前估算出的保守值(且這個控制升溫也不是高機率可控制,而是中機率),以目前減量24%的目標可能更偏向早期的攝氏2度路徑。

我認為要制定更雄心的目標實質意義不大,即使通過入法,其意義主要還是政治上,而不是真正的減碳績效。因此,現階段應關注的,不是喊減碳目標,而是監督是否真正能夠落實減碳。這兩年,企業界因漂綠議題而開始監督企業是否真實落實減碳目標,而不是只喊出不切實際的目標;但國家目標好像沒有這樣的聲譽風險考量。 另外,國家制定減碳目標的最大關鍵,目前追求短期績效的施政風氣恰恰與減碳與氣候變遷減緩是長時間的績效追蹤,這兩者的目標是矛盾的。這樣的目標設定矛盾是政府很難真正減碳的原因,例如,減碳達成的目標年,當初提出減碳的決策者可能已不在相關職位上。

我認為現階段臺灣減碳的真正挑戰還是在能源議題。如果去比較分析這幾十年非化石能源的總量,其實並沒有增加,但再生能源的確增加了很多,但能否減碳只靠再生能源增加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整體國家低碳能源的總量必須提高。而隨著半導體產業帶來的能源需求上升,再多的天然氣取代核能或燃煤,都趕不上半導體產業的能源需求導致的總排放量上升。能源關鍵取決於以下幾點:

  1. 核能是否要被重新拿上檯面討論與使用。隨著川普勝選以及各國重新重視核能,是否要將核能延役與啟封核能,應該會是很大的挑戰。
  2. 推廣再生能源遇到的土地問題,是否能被解決。
  3. 要以天然氣取代燃煤的話,天然氣接收站是否足夠,是否能夠順利興建。

解決能源問題都需要數年時間,而半導體擴廠與能源需求卻可能在這兩年發生,重新規劃低碳能源其實已經緩不濟急,因此我認為短期內更有可能的發展方向,還是透過化石燃料來獲得充足的能源,這就導致達成政府宣告的目標變成一個重大挑戰。

Q5. 臺灣今年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統計到2022年,從數據上仍未見到明顯的減量趨勢,但基於2023至今,我們也做了各式淨零的規劃與努力,在存在「時差」的情況下,有什麼方法可以評估近期的努力是否有確實減碳?

只要比較各種排放源實際的碳排放變化,就可以比較出是否有減碳趨勢,也不用什麼新方法。我認為現行很多減碳估算都是有問題的,缺乏充分考量外在需求變化導致的總排放量變化。例如我們用天然氣發電取代燃煤,就單位電力碳排放的確降低了,但我們總能源使用需求是上升的,所以總排放量還是上升。如同一項產品打七折,可是我多買了一件,單位產品價格降低,但總支出還是變多。

這種估算方法在學理上稱之為「避免排放估算方法」,就是指避免了什麼行為,導致碳可以不被排放到大氣之中,這樣的估算都有個前提假設:我們的行為維持一致,但現實人類活動往往不是。早期很多碳權都是透過這種方法計算而得,後來也被批評是過度高估且對實際氣候變遷減緩沒有任何幫助,最終造成這類型的碳權被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機構定義為沒有實質的氣候貢獻的理由。

我個人認為,真正的減碳績效計算只能透過每年實際的盤查來計算,也就是回歸到溫室氣體盤查清冊的實際數據,唯有真實盤點已經發生的數據,才是檢核減碳績效的唯一方法。

參考資料與註釋:

[1]全球571億噸二氧化碳排放當量,是引用2024排放差距報告所評估的數字,這個評估數字包含二氧化碳之外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將其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因此與碳預算只計算「二氧化碳」得出的數字有差異。

版權聲明

本文歡迎媒體轉載使用,惟需附上資料來源,請註明台灣科技媒體中心。
若有採訪需求或其他合作事宜,請聯絡我們: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

smc@smctw.org
02-7709-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