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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更新:
根據COP16大會資訊,各國達成了項重要決議,其中前兩項是:
- 建立「卡利基金」以分享數位序列資訊(DSI)的利益:會議決定啟動一項機制,要求製藥、生物技術、動植物育種等行業應為使用數位基因序列數據(digital sequence information,簡稱DSI)時付費,確保在使用來自生物多樣性豐富國家的DSI時,能公平地分享商業的利益,並將資金用於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社區的發展。
- 設立新的原住民常設附屬機構,將原住民正式納入未來的談判和決策當中:此決議承認並保護原住民和當地社區的傳統知識體系,在保護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以及公平和公正地利用生物多樣性等三個目標中,確保有原住民和地方社區的貢獻,助益管理全球和國家的生物多樣性。
議題背景:
今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在哥倫比亞卡利舉行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16屆會議(CBD COP16),將檢視各締約國實行《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行動,並分享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和行動計畫(NBSAP)。
全球關注這次COP16大會的重點包含,各國實際依照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實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現況、如何發展監測系統以確保透明的揭露生物多樣性面臨的風險,以及如何籌集資金來支持各國和地方的生態保護行動,並啟動公平、公正分享遺傳資源的利益共享機制。這將會影響跨國之間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資源公平分配與協作。
然而這次COP16有哪些值得台灣參考之處,如何影響台灣的生物多樣性具體行動計畫或政策,目前台灣現況以及遇到的挑戰為何?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專家解析,並分享台灣的生物多樣性具體規劃與行動。
11月1日可能有COP16會議結論,我們也將即時邀請專家依據結論,補充觀點。
什麼是COP16?
這次會議的正式名稱是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六次締約方會議,簡稱 COP16,將近200個國家派出的代表人將在會議上討論如何保護地球,避免大規模生物滅絕和生態系統崩解。
會議上,從政府到原住民社區、青年團體、企業、金融機構和民間社會等齊聚一堂,分享迄今為止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進展、討論未來的計劃,促使各國依據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做出實際行動。
各國政府也將根據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4個目標和23個生物多樣性具體目標,介紹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和行動計畫(NBSAP)的進展。
為什麼COP16這麼重要?
這是自從2022年聯合國在加拿大舉行第15屆締約方大會並達成保護自然的協議後,首次再舉辦會議,討論如何將2022年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的承諾轉化為可行的計畫,以保護地球、避免生物大規模滅絕以及生態系崩解。尤其是如何達成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中其中一個目標:在這個世紀末保護地球 30% 的自然面積,並恢復地球上 30% 損害最嚴重的生態系統。各國也將討論如何提供資金來達成這些目標。
最新來自世界自然基金會和倫敦動物學會的《2024年地球生命力報告》發現,全球野生動物數量在50年內銳減73%,報告警告,這會加速未來幾年造成自然的損失和人類社會的災難。報告指出,全球生態系統正接近無法逆轉的臨界點,包括亞馬遜雨林、珊瑚礁及格陵蘭冰帽的崩解,達到臨界點後,這些生態系統可能加速退化,導致極端氣候變化和生態系崩解,而未來五年將是扭轉自然和氣候危機的關鍵時刻,如果不在2030年前採取有效措施,很可能無法避免不可逆的損失。
這顯見需要各國加快行動,避免全球環境災難的急迫性。而COP16會議上將看到各國是否有付諸實行來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地球。
相關資料:
專家怎麼說?
2024年10月29日
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副研究員 林大利
1. 您認為這次COP16最重要的是什麼?有哪些可供台灣參考之處,以利台灣實際規劃策略或執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
本次生物多樣公約最重要的是檢視各締約方,是否有機會在2030年之前實現「自然正成長(Nature Positive)」。也就是各締約方必須在2030年之前,先恢復到2020年生物多樣性的水準,例如物種多樣性和相對數量,或生態系的健全程度等。距離2030年還有6年的時間,這次也可以說是自然正成長的第一次期中考。無論如何,都至少要看到各項生物多樣性指標有成長的起色。
「生物多樣性指標」是檢視自然正成長是否達成的重要工具,但目前還有許多國家無法建立指標,也缺乏合適的資料,例如亞洲目前只有印度和台灣有複合物種指標(Multi-Species Indicator; 整合一群具共同特性的物種數量變化趨勢的指標,如都棲息於森林、都分布於高山、都屬於鳩鴿科等的物種)。這個現象對於2030年是否能驗收自然正成長,會是一大考驗。即使許多國家以最快速的方式建立指標,從現在開始蒐集資料,到2030年,也只能檢視2024-2030年的變化狀況,過去的資訊無法追溯。
因此,再怎麼努力,除了已執行幾十年的歐美國家,未來所獲得的生物多樣性資訊,大多都會是十年以內的短期趨勢,較難解釋如何根據過往資料,規劃未來策略。
2. 台灣監測生物多樣性的資料現況、困難為何?是否有統計台灣歷年生物多樣性數據的變化,並評估流失生物多樣性對我們的生活甚至全球氣候,造成哪些影響?
過去十年來,台灣推出各式各樣的公民科學計畫,涉及的類型、地區、時間、議題和生物類群不盡相同。自2023年起,陸續完成繁殖鳥、度冬水鳥的族群趨勢分析流程,並製作「台灣森林鳥類指標」、「台灣農地鳥類指標」和「台灣外來鳥類指標」等三項複合物種指標。
上述結果顯示,台灣的森林鳥類和農地鳥類皆穩定成長,而外來鳥種快速增加。目前尚無理想證據指出這些族群變化趨勢與氣候變遷相關[1],但已確認蘭陽平原的度冬水鳥數量減少,是黃海泥灘地流失及蘭陽平原水稻田減少所致[2]。
後續工作重點會是開發更多元的生物多樣性指標,如不同地區或生物類群,才能作為反應自然正成長的重要工具。目前正在開發中的包括:高山鳥類族群趨勢、臺灣綠網分區鳥類族群趨勢、兩棲類族群趨勢及指標、台灣獼猴族群趨勢、陽明山國家公園族群趨勢及指標等。
2024年10月29日
國立臺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兼任教授(已退休) 李玲玲
1. 您認為這次COP16最重要的是什麼?有哪些可供台灣參考之處,以利台灣實際規劃策略或執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
《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6屆締約方大會(CBD COP16)最主要的議題之一是檢視自COP15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來,各締約方更新國家生物多樣性目標、策略及執行相關工作的進展。此外,也會擇重點檢討包括海岸與海洋生物多樣性在內的七大主題方案(thematic programmes),和包括原住民與在地社區、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在內的二十餘項跨領域議題(cross-cutting issues)的進展。
由於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唯有扭轉生物多樣性流失的趨勢,讓生物多樣性能有效提供各類生態系服務,才有機會幫助人類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的衝擊,提升社會福祉與韌性,因此包括《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在內的國際環境與發展公約都逐漸與CBD對齊,希望透過彼此協作的加乘效應,達成永續發展的共同目標。
2. 台灣有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具體行動計劃與政策嗎?具體的行動、現況,以及遇到的挑戰為何?
我國自2001年起即依據CBD的內容,草擬並推動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根據第一版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二十餘年來也獲致不少成果。然而整體而言,政府與民間仍將生物多樣性工作的重點放在保育,尤其是物種保育,而較少關注CBD的其他兩大目標: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與公平合理地分享利用遺傳資源產生的惠益。也因此,國人對生物多樣性的觀念多停留在保育(物種)和社會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而對「健康的生態系可以提供人類生存與發展所需的多元生態系服務」、照顧好自然才能照顧好人類本身,以及「人需要與自然共好」的概念相對陌生。
政府與民間都需要正確理解「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理念與完整內容,跳脫物種保育的框架,方能有效更新與強化我國國家生物多樣性行動計畫,落實生物多樣性主流化,與國際共同邁向於2050年「與自然和諧共處的世界」的目標。
2024年10月30日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簡任技正 石芝菁
1. 您認為這次COP16最重要的是什麼?有哪些可供台灣參考之處,以利台灣實際規劃策略或執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
此次哥倫比亞卡利COP16最重要的議題之一,是自202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屆締約方大會(COP15)在加拿大蒙特婁通過全球新的生物多樣性目標《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K-M GBF)》以來,在2050年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願景下,如何確保與監測世界各國可以在2030年達成GBF設定的23個短期行動目標(action-oriented global targets)。
臺灣並不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締約方,但身為世界公民與保護臺灣豐富生物多樣性資源的基礎,仍在2001年由行政院核定「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作為我國推動生物多樣性的國家總體計畫,等同締約方國家依據公約的要求,所制訂的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NBSAP)。
生物多樣性公約要求各國的行動計畫須與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有一致性,這樣才能促使2030年行動目標達成。臺灣也正在參考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更新我國的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我們特別注意此次會議中昆明-蒙特婁框架的發展,充分納入預計於明年更新完成的台灣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中。昆明-蒙特婁框架包括 23 個目標中每一個目標的指標,使各國政府能夠報告進展。
2. 台灣有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具體行動計劃與政策嗎?具體的行動、現況,以及遇到的挑戰為何?
臺灣在兩個生物多樣性策略的層面有較前端的發展,分別是生物多樣性空間規劃與在地保育,以及與生物多樣性核心相關的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角色,這些基礎可以吻合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公約框架。
生物多樣性空間規劃與在地保育的部分,臺灣生物多樣性監測資料的累積與開放程度,使我們有足夠多的資料、分析後進行生物多樣性的空間規劃,透過行政院自2018年開始支持跨部會執行的「國土生態綠網」計畫,已經分析重要的生物多樣性熱點,並規劃連結中央山脈保護區到淺山平原,以及海岸重要生態系的保育軸帶。
這些生物多樣性資料與空間規劃的圖層都對外開放,更有助於後續我們持續推展生態系復育、連結30X30目標(2030年透過保護區及設定保護區外的有效保育區域,保護全球30%的陸地及海域面積),以及引導公部門跨單位合作與企業等私部門投入生物多樣性。
國土生態綠網的空間藍圖,也提供三個方面的指引與合作基礎,包含臺灣以自然解方因應氣候變遷、保護重要生態系促進碳循環,以及建立生態連結並協助生物因應氣候變遷。與此次COP16強調生物多樣性與氣候變遷議題的內容十分吻合。
近年臺灣的生物多樣性與森林管理政策,也更以資源永續利用及惠益分享為核心思維,強調與生物多樣性核心相關的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角色。過去政府習以公權力維護國有森林資產,限制了生活在森林周邊的社區與原住民部落的權利,甚而影響傳統智識傳承,忽略了在地居民與傳統文化才是能有效維護生物多樣性的關鍵。
林業保育署近年積極推動經營策略轉型,自然資源管理朝向兼顧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文化保存的模式,除尊重在地社區與原住民的使用權利外,也以多元參與及應用傳統智識,確保自然生態的永續利用與惠益分享。這些政策的改變與調整,也更符合生物多樣性公約內涵與此次COP16有關原住民族與在地社區(IPLCs)參與的推進方向。
臺灣是高度經濟發展與開發的高生物多樣性國家,生物多樣性的保育與推動有好的基礎,但有更多挑戰,生物多樣性主流化仍是各項生物多樣性政策與順利推動國家生物多樣性行動計畫的核心關鍵。
2024年11月05日
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黃倬英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OP16)對於運用與創新原住民傳統知識(traditional knowledge)做為生物多樣性資源永續發展相當重視,此公約主要是根據2022年所擬定之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做為基礎,而此框架歸納出在全球5大直接衝擊生物多樣性的驅力:土地與海洋資源使用的改變、過度利用生物資源、氣候變遷、污染、外來種入侵。
然而,如果我們能善用原住民的傳統知識與自然永續且和諧的共存(peace with nature),除了大尺度的氣候變遷比較難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之外,其他衝擊的影響都可明顯的減緩。然而有一點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環境會因為氣候變遷,以及近年來頻繁發生的極端氣象事件而有所改變,而長期跨尺度的氣候、生物以及社會經濟人文的觀測與原住民族傳統知識整合(比方說國科會所長期支持的臺灣長期社會生態核心觀測站),將有助於擬定因應時空背景保育生物多樣性的策略與行動。
臺灣在生物多樣性與保育方面的觀念與努力,跟許多國家比較起來相對進步且顯著許多,在低度開發的山地以及海洋建立起96個面積總計超過120萬公頃的自然保護區,可做為動植物生物多樣性保育的熱點。然而我們在規劃與執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計劃的同時,也需瞭解並尊重原住民族在傳統領域的生活,並維持與在地的溝通,以達自然與人文資源的永續經營。
2024年11月06日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 林思民
本屆的COP16,台灣的多位保育學者以民間團體的名義,全程參與了此次重要的國際會議。我身為代表團成員之一,分享以下觀察:
- 台灣應儘速完成「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的跨部會協調
在COP15定案了新的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之後,生物多樣性的目標更加拓展,而牽涉到的部會也日益繁雜。過去總認為生物多樣性只是「保育主管機關」(在台灣就是農業部的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在此簡稱林保署)的職責,然而依照現在的定義,整個農業部涵擴的業務範圍,舉凡農林漁牧,都在生物多樣性的範疇之內。更進一步來看,舉凡教育、文化、經濟、能源、碳權議題等等,都需要納入生物多樣性的考量。COP15的公約呼籲各國制定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National Biodiversity Strategies and Action Plans),簡稱NBSAPs,原因是希望各國讓除了「保育主管機關」以外的部會一起行動,才有助於各國生物多樣性的推動。
在COP15後,2023年林保署立即委託農業科技研究院盤點生物多樣性業務與各部會的任務,計畫草案已經完成,在這部分台灣的進度並不輸給國外。然而由於林保署的策略規劃對其它的部會仍然缺乏影響力與強制力,甚至連同屬於農業部下轄的其他行政機關,都不見得有意識到生物多樣性業務的重要性。因此,必須要有更高層級的部會,例如農業部甚至國發會,協助協調NBSAPs的任務,避免政策推行因內部缺乏合作而受阻。
在COP16的會議期間,我與幾位與會專家討論到許多締約方的目標遠大,但是完成的實質內容卻遠遠不及設定的目標。台灣是「目標沒有被訂定,但是做事卻很務實」,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實務績效早就超越許多締約國。這顯然是台灣人的優點卻也是缺點。在悶頭努力之外,如何讓整個國家機器啟動,以追隨世界上的保育風潮,是2030年之前最重要且有點急迫的挑戰。
- 保護台灣生物多樣性需要發展青年團體與普及國民教育
在實踐生物多樣性公約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四大夥伴關係包括原住民與地方社群(IPLCs)、非政府組織(NGOs)、婦女團體(Women)和青年團體(Youth)。這四類組織在聯合國COP16的民間場合裡最具有發聲權益。長期以來,台灣的NGOs發展蓬勃,而林保署近年最重要的政策推進,是將部落與社區納入重要的在地保育夥伴。在此次COP16會議的民間論壇(side events)中,林業保育署與賽夏族人共同發展在地社區發展與保育瀕危植物的合作案例,是台灣最重要的亮點。
但是在台灣,加入保育工作的婦女團體顯然較少,年輕人團體直接掛零,顯見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概念在新世代年輕人的重要性仍然未被凸顯。這兩年由新世代學生發起的年輕組織,將「為野生動物而走」的公民運動帶上街頭,凸顯野生動物的保育價值,並引發輿論和民意的重視,是台灣極為少數也值得大家支持的青年團體。未來,這類由青年學生發起的保育活動,將會是保護生物多樣性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生物多樣性概念在新世代未能紮根的原因,也跟各級學校的教學現場有密切的關連,不可輕忽教育部在生物多樣性推動之中扮演的角色。近年教育部已經將動物保護思維納入重要的教材,但是經常只有犬貓或農場動物,缺乏對在地原生生態系與生物多樣性的內容。如何督促教育主管機關將生物多樣性的議題正式納入各級學校教材,甚至成為課綱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將會是未來與世界主流接軌的重要工作。
- 保護生物多樣性需要全民參與
會議期間,最令人感動的是主辦會議的哥倫比亞,為了公約會議而舉國沸騰的盛況,原民團體帶來的傳統表演是最大的亮點。在過去,瀕危物種的保育經常被認為是個沒有回收的耗損,然而這次的活動,主辦方於市中心販售涵蓋生物多樣性知識的各式商品,卡利市的居民親身體驗到保育的價值。但保育價值不僅是短利,更是全人類重要的長期資產,以長期投資的角度來看,身歷其境的哥倫比亞全國,藉此活動向民眾展現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或許是這次COP16最大的贏家。
參考文獻:
[1] Lin, D. L., Ko, J. C. J., Amano, T., Hsu, C. T., Fuller, R. A., Maron, M., ... & Lee, P. F. (2023). Taiwan's Breeding Bird Survey reveals very few declining species. Ecological Indicators, 146, 109839.
[2] Lin, D. L., Tsai, C. Y., Pursner, S., Chao, J., Lyu, A., Amano, T., ... & Fuller, R. A. (2023). Remote and local threats are associated with population change in Taiwanese migratory waterbirds. Global Ecology and Conservation, 42, e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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