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背景:

自5月4日開始,從澳洲進口的豬肉中驗出萊克多巴胺。食藥署表示檢出濃度符合臺灣殘留標準,但各地方政府、消費者團體對其健康風險仍有疑慮,希望政府方持續追蹤流向與產地標示。食藥署回應雖不會公開流向,但承諾提高抽驗比率。

國內新聞報導:

有鑑於類似食品安全事件在臺灣容易引起民眾擔憂,我們希望能請老師提供專業意見,並就現況與措施提供意見。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科學家提供觀點。

專家怎麼說?

【許惠悰】【凌明沛】【李俊璋】【蕭寧馨】

2025年05月11日
中國醫藥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 許惠悰

Q1:食藥署表示抽樣檢測到的濃度(0.001ppm)不會對健康造成風險。根據現有科學證據,什麼濃度閾值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會對何種族群的健康開始構成疑慮?民眾需要特別擔憂殘留0.001ppm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嗎?

根據聯合國農糧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 JECFA)所制定的標準,萊克多巴胺的安全暴露劑量為1 微克/公斤體重/日(1 μg/kg/day)。假設食藥署抽樣檢測到的萊克多巴胺的濃度為0.001ppm(百萬分之一),也就是每克的澳洲豬肉中含有0.001微克的萊克多巴胺。臺灣一般成年男性,平均每天吃豬肉75.8克,平均體重為69.3公斤,所以每天吃的豬肉中含0.001微克的萊克多巴胺,則暴露的劑量為0.00109微克/公斤體重/日,遠低於JECFA所制定的1.0 微克/每公斤體重/每日,為安全暴露劑量的1/914。同樣的,一般成年女性平均每天吃豬肉40.4克,平均體重為57.3公斤,所以每天吃的豬肉中含0.001微克的萊克多巴胺,則暴露的劑量為0.000705微克/每公斤體重/日,亦為安全暴露劑量的1/1418。我們再以敏感族群的3-6歲小朋友為例,臺灣這個年齡層的豬肉攝食量為29.7克,平均體重為20.6公斤,所以每天吃的豬肉中含0.001微克的萊克多巴胺,則暴露的劑量為0.00144微克/公斤體重/日,是安全暴露劑量的1/693。臺灣設定肉品最大可容許的殘留萊克多巴胺的濃度為0.01ppm,目前檢測到的為最大可容許濃度的十分之一。既使後來又再有一批測得0.002和0.003ppm的萊克多巴胺,但是還是在安全暴露劑量下。所以從這些數據來看,基本上無須對於檢測到澳洲豬肉中含有0.001-0.003ppm的萊克多巴胺有過多的疑慮。

Q2:臺灣目前對進口肉品的抽檢比率約為2~10%,從科學角度來看,這個頻率是否足以確保食品安全?或如最近提議將抽樣率提高至20%會更為適當?

基本上,假如這次的事件是發現濃度在0.01ppm以上,超過了我們國家所制定的可容許濃度的上限以上,則也許是值得來討論提高抽樣率的議題。但是,目前所有的檢測資料都顯示,我國進口其他國家的肉品中並未有超過標準的事件發生的案例。換言之,現階段超過我國容許標準的發生機率是為0。以機率的觀點來看,再高的檢測頻率,也只是在向社會大眾宣示,進口的肉品都在安全的範圍內,是一個讓大眾安心的動作。既然署長已經明示,政府願意以更多的資源來提高澳洲進口豬肉邊境查驗率至20%以上,我們就拭目以待。

2025年05月12日
國立臺灣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 凌明沛

Q1:食藥署表示抽樣檢測到的濃度(0.001ppm)不會對健康造成風險。根據現有科學證據,什麼濃度閾值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會對何種族群的健康開始構成疑慮?民眾需要特別擔憂殘留0.001ppm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嗎?

國際間對於動物用藥等化學物質主要是根據人體每日可接受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以下簡稱ADI)來評估暴露族群於多少攝入量下會造成人體健康危害,亦即ADI表示人體終其一生每日最高可攝取量,為可接受健康風險的劑量;反之,若攝入量高於最高可攝取量ADI值,則表示有健康危害疑慮。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FAO/WHO)的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對萊克多巴胺鹽酸鹽(Ractopamine Hydrochloride,以下簡稱萊克多巴胺)建議ADI值為1微克/公斤體重/日,美國建議ADI值為1.25微克/公斤體重/日,加拿大為1.4微克/公斤體重/日,紐西蘭、澳洲及日本皆為1微克/公斤體重/日。我國亦評估食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最高可接受的ADI值為1微克/公斤體重/日。

再進一步以臺灣19-65歲國人平均體重66.3 公斤為例,說明此ADI值。這表示臺灣19-65歲國人終其一生每日最高可攝取66.3微克的萊克多巴胺。若以食藥署本次澳洲進口豬腳抽樣檢測到的濃度0.001毫克/公斤來評估,假設所食用之豬肉及其製品皆為進口,實際上2025年1月1日累計至5月7日之豬肉進口占比為24%,豬肝、豬腎及豬其他可食部位的進口占比為7%,19-65歲國人攝食豬肉類及其製品包括:豬肉、豬其他可食部位、豬內臟、豬肉其他加工製品之平均攝食量為95.57克。也就是說,每日都攝食95.57克含有0.001毫克/公斤濃度萊克多巴胺之豬肉類及其製品的19-65歲國人,萊克多巴胺的攝入量為0.09557微克,其數值遠低於66.3微克之每日最高可攝取量。同樣的基於ADI值為1微克/公斤體重/日之科學根據,假設19-65歲國人每日攝食豬肉類及其製品與牛肉類及其製品攝食量總計為200克,則豬肉類及其製品與牛肉類及其製品中殘留萊克多巴胺的濃度低於0.3315毫克/公斤(即0.3315 ppm)以下,為可接受的健康風險。此ADI數值已考量人體間的個體差異,包括:葡萄醣醛酸代謝功能尚未成熟之小於18個月嬰幼兒、大於18個月之兒童與青少年、肝腎功能不良者、受乙型受體基因多型性影響之高藥物反應者,以及有心血管疾病病人等敏感族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25)。有鑑於上述說明,民眾不需要擔憂殘留0.001 ppm萊克多巴胺的豬肉。

備註:0.001 ppm相當於0.001毫克/公斤。

參考文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引用2025/5/11,評估建立萊克多巴胺鹽酸鹽之人體每日可接受攝取量, https://www.fda.gov.tw/upload/133/%E9%B9%BD%E9%85%B8%E8%90%8A%E5%85%8B%E5%A4%9A%E5%B7%B4%E8%83%BA%E4%BA%BA%E9%AB%94%E6%AF%8F%E6%97%A5%E5%8F%AF%E6%8E%A5%E5%8F%97%E6%94%9D%E5%8F%96%E9%87%8F%E8%A9%95%E4%BC%B0.doc

Q2:臺灣目前對進口肉品的抽檢比率約為2~10%,從科學角度來看,這個頻率是否足以確保食品安全?或如最近提議將抽樣率提高至20%會更為適當?

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10年1月1日至114年5月7日邊境報驗豬肉、豬肝、豬腎及豬其他可食部位,檢出萊克多巴胺總計3批,其中,檢出萊克多巴胺超標不合格為0批,因此,當前的抽驗率為2-10%是適當的。建議應將查驗能量加強在其他不合格的項目上。

2025年05月12日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衛生學科暨環境醫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李俊璋

依據國家攝食資料庫之肉品攝食量,以及食藥署訂定之限量標準所進行之健康風險評估,結果係屬於可接受之風險,不至於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2025年05月12日
國立臺灣大學生化科技學系名譽教授 蕭寧馨

Q1:食藥署表示抽樣檢測到的濃度(0.001ppm)不會對健康造成風險。根據現有科學證據,什麼濃度閾值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會對何種族群的健康開始構成疑慮?民眾需要特別擔憂殘留0.001ppm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嗎?

首先要分辨藥品含量檢定與風險評估,兩者的科學分量並不相同。濃度檢測的技術和數據是科學,物質的含量可以由0升高到各種濃度,濃度高低是連續性的數據,實驗可以鑑定毒性的表現而了解危害的劑量範圍,其中涉及可觀察分析的危害症狀和徵候,以及攝取時間短期或長期。

風險是個概念,風險標準是人為的判斷。即便是專家共識,因為考慮的因素十分複雜,包括社會、文化上如華人食用豬肉與內臟、政治、經濟、法規等等,所以科學實證的層級較低,科學在訂定標準的決策分量中被大幅稀釋。因此風險標準經常可以因為科學以外的因素而隨時變動。

政府的食品管理依法應資訊透明,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六款有標示原產地的規定。如此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並可自行選擇承擔的風險。資訊不對等才是最大風險,因為消費者無從自主避險。

萊克多巴胺不是天然物質,只要嚴守法規不得使用,國內環境與食品的背景值或接近0或接近0(扣除儀器誤差)。

此外,因為無從以人體實體長期的鑑定危害,所以沒有無風險的標準,全憑各國政府選定風險標準。如果民眾對食品有多元的選擇,就可以承擔自行判斷與選擇的風險。

我粗淺認為無論政府法規標準如何,應該要求出口商提供每批肉品與內臟等之含量檢驗,以供政府之抽驗查證,並且定期發布讓民眾知曉。行政與科技配合,有助於節省抽檢資源並提升政府抽查檢驗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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