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基因編輯作物新規將上路 專家:台灣若無相應法規有損農業競爭力

日期:2026年07月14日

發稿單位:台灣科技媒體中心

 

歐盟最新的新基因體技術規範(簡稱NGTs,new genomic techniques),將在本週四7月16日生效。歐盟的新規範明確限制基因編輯作物的編輯數量,區分基因編輯與基因轉殖,為基因編輯產品上市提供明確規範。台灣科技媒體中心舉辦線上記者會,邀請兩位專家解析新法內容與對台灣的啟發。

專家指出,基因編輯中的NGT1植物育種結果與傳統育種相當,歐盟已據此把NGT1植物比照傳統作物管理,且鼓勵具永續性的NGT2植物研發。專家提醒,台灣現行制度尚未區分基因改造與基因編輯,宜儘速建立相應法規。

國立臺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教授杜宜殷指出,相較於傳統育種、誘變育種和基因改造動輒耗時10到15年,基因編輯育出一個品種只需約5年。相較其他育種技術,基因編輯可以更精準的微調、刪除或關閉植物內的某個內源基因,只需改動少量核苷酸,且不嵌入外源的、非植物的基因,結果與天然突變無異。

杜宜殷指出,基因編輯技術的可能風險是脫靶效應,但它在研發過程中可完全排除。杜宜殷解釋,脫靶效應,就是除了目標基因位置之外,其他相似序列也可能被編輯,但育種者可以定序檢測是否有脫靶效應,最終取得沒有脫靶、也沒有外來基因的植株。杜宜殷也引用研究指出,基因編輯誘發的脫靶突變頻率,遠低於植物在自然界本身就會發生的天然突變,也低於植物在組織培養中產生的變異,風險可有效控制。

杜宜殷說明,基因編輯技術可以加速育種的過程,在全球暖化下,增加作物對抗環境逆境與病蟲害的能力,減少使用農藥或肥料。杜宜殷表示,台灣的環境很需要能提升永續力特性的植物,若有本地投入研發,就比較能發展出適地適種的產品,甚至外銷其他國家。

國立中興大學園藝系副教授潘怡君表示,歐盟建立NGTs法規的重要依據,是基因編輯結果要符合植物自然及雜交育種時,會自然發生的基因突變,如序列替換、缺失。潘怡君解釋,自然界中的植物本來就有天然突變率,這些突變經由交配就可轉移到其他作物,而這些突變不斷累積,就會成為新品種。以阿拉伯芥這種自交作物為例,自交30代後,就累積了116個天然突變。

潘怡君解析,歐盟新法案把基因編輯植物分為兩類。第一類的NGT1植物,是以靶向誘變或同源基因轉殖產生,基因編輯的類型與程度與自然發生或傳統育種相同,且不含耐除草劑或產生已知殺蟲物質的性狀;這類NGT1植物可完全豁免現行基因改造生物(GMO)法規。潘怡君說明,作物判定為NGT1須同時符合三項標準:單次核苷酸替換或插入不超過20個、每個蛋白質編碼序列的修飾不超過3個、單倍體基因組的核苷酸修飾總數不超過20個。

第二類NGT-2是NGT1以外的其他基因編輯植物,仍適用GMO的嚴格規範,含授權同意、環境與食品飼料風險評估、上市後環境監測及追溯標示等。但是潘怡君強調,法規中鼓勵永續性的基因編輯植物,若NGT2植物具抗病蟲害、耐極端氣候、提高水與養分利用率或改善營養品質等永續特徵,且不含耐除草劑,法規會給予加速審查、調整風險評估、規費減免等激勵。

潘怡君以正在進行中的研究為例,利用基因編輯減少番茄成熟前的落果狀況以提高產量,說明能利用基因編輯培育產量更佳、品質不變的作物。潘怡君指出,歐盟從提出NGT法規的報告到最終定案,都提供具永續效益作物的法規誘因。潘怡君提醒,台灣國土狹小,氣候對本地農業的衝擊很大,需要孕育更適合台灣氣候的作物品種,且基因編輯是開發植物潛力的重要技術,有助於回應環境及農村的議題,因此台灣對這項技術的需求其實高於歐盟。潘怡君建議,台灣需要建立因應基因編輯技術的法規,以因應未來產品進口的檢驗管制與國內研究和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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