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報導與工商時報合作,並刊載於〈科學家新視野專欄-制定碳抵換、交易標準 接軌國際

文/蘇忠楨 國立臺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系教授

面臨國際間推動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趨勢,我國政府各部門也開始啟動各階層之淨零排放策略座談會,並設置氣候變遷辦公室,規劃具體減碳排的策略。但卻常見不同估算方法產生的數字相互加減,且不合邏輯之減碳量估算方式。

例如使用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方法學估算經認證的碳減排量,直接扣除採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方法學的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之部門排放量,或扣除太陽光電產電量換算之減碳量。甚至為了達成減碳的比例,再扣除產品生產之碳足跡。但若要建構碳交易市場或制定碳價,需要一致性的碳抵換計算方式,才能與國際接軌。

國內環保署推動碳抵換,最常用的方法學是京都議定書規範之清潔發展機制,是訂出基線,再比較不同情境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差額。例如,適合畜牧業使用的清潔發展機制方法有廢水處理之甲烷回收、動物糞便管理之甲烷回收,以及藉由堆肥程序避免甲烷排放等。

清潔發展機制也是各國進行碳交易的計算基礎,碳交易的市場在京都議定書時期,分為簽約國承諾且碳價較高的的法規市場,與非簽約國的自願性市場,2014年後融合成一個單一碳價的市場。碳交易的另一個機制是排放交易系統(簡稱ETS),交易項目包含每單位的二氧化碳與甲烷在內,共七種溫室氣體,換算為碳價,但是,完整進行七種溫室氣體交易的只有加拿大的新蘇格蘭省和魁北克省。其他各國和城市執行的狀況不一,例如中國雖已經推動全國ETS,但僅執行電力減排。紐西蘭交易之溫室氣體種類雖然高達6種,卻沒有進行農業碳排的ETS措施。台灣則被標示為「考慮ETS中」。

然而根據「2021年世界銀行碳價現況與趨勢」報告,大多數參與ETS交易的國家,碳價遠低於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40-80美元,要達到實現控制升溫在2°C以內還非常遙遠,未來十年需要更高的價格才能達到降溫1.5°C的目標。目前實施ETS的26個國家或城市中,只有瑞士和歐盟的碳價高於每公噸二氧化碳40美元,一半的國家甚至碳價低於每公噸10美元。

若採用碳稅徵收方式,納入二氧化碳排放成本,35個國家或城市中,僅6個國家達到每公噸40美元以上的目標,約31%的國家碳稅低於每公噸10美元。但徵收碳稅可能會直接衝擊國內產業生產與民生消費,故在考慮徵收前,必須要謹慎規劃、溝通及討論,朝向產業減碳、產業永續發展、維護民生基本生活需求及糧食安全等多贏模式規劃及推動。

此外,根據2021年排放交易手冊報告,目前農業部門中生物直接排放的項目(肥料、糞便及畜牧生產所排放之氧化亞氮、反芻動物所排放之甲烷)尚未列入交易中。因為農業部門的碳排放量遠低於現有交易項目、檢測困難,且可能造成農產品產量減少、生產成本提高,影響農產品之出口競爭力,同時威脅國內糧食安全。

綜合上述,國內推動淨零排放政策,除對於各產業部門要求減碳措施外,仍需要提供各產業部門有效之經濟誘因。例如,輔導產業界藉由減碳措施,配合碳抵換或是碳交易,以獲取因減碳而獲得的額外收益。但是目前清潔發展機制的市場碳價低,(每噸二氧化碳小於1美元),可能需要考量加入排放交易系統(ETS),建議可以先以工業、運輸或電力等交易的項目開始,由台北市加入此系統(例如Taipei ETS),再逐年擴大為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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