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背景:

經濟部能源署上週四公布「114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儘管2025年整體用電微幅下降,但考量半導體擴廠、AI資料中心用電增加及極端氣候等因素,政府大幅上修未來用電需求,預估2026至2035年全國用電需求年均成長率達2.5%,夜尖峰負載年均成長率達2.7%,遠高於2016至2025年的1.24%。

經濟部能源署新聞稿: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23066

114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content/wHandMenuFile.ashx?file_id=17091

為使大眾更加理解今年度報告採用的供需數據是否合適、未來電力供需規劃出現哪些改變、新增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指標能否反映實際進度、AI用電需求預測是否合理,以及整體再生能源目標能否回應未來用電與減碳需求,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能源與電力系統領域的專家提供觀點。

專家怎麼說?
【魏榮宗】【徐昕煒】

 

2026年06月21日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特聘教授 魏榮宗

就報告內容,我的建議有三點。
節能應升級為「第一電源」,而不是輔助政策。
報告指出,深度節能目標為2027年節電206億度,截至2025年底已累計節電108.95億度。同時,2025年需量反應最高時,減少了1,170MW的用電需求,相當於為夜尖峰日增加了約3.3%備轉容量。這代表節能與需量反應已經不是口號,而是實際電力資源。

建議大型能源用戶應強制導入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或等效的自動能源管理制度。半導體、資料中心、AI伺服器機房應訂定電力使用率效(PUE)、廢熱利用、尖峰用電管理標準。

補助政策應從「設備補助」轉為「節能績效補助」,以實際節電量、削峰量作為補助付款依據。需量反應應從自願參與,逐步轉為大型用戶的容量義務或市場化交易。

對台灣而言,少蓋一座電廠的最佳方式,不是要求民眾少開冷氣,而是讓大型用電戶、工業系統、空壓系統、冰水主機、馬達、資料中心、製程排程全面智慧化並維持高能效運轉。

再生能源政策要從「裝置容量KPI」改為「有效供電KPI」。
報告已說明未來因用電需求大幅成長,單純用發電比率不易反映再生能源推動成果,因此增加「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作為滾動檢討指標。這是務實做法,但仍不夠。

建議新增五個KPI:
一、實際發電量:避免有容量、低發電。
二、併網完成率:避免案場建成但電送不出去。
三、夜尖峰貢獻:要求風電、儲能、需量反應共同支援夜尖峰。
四、儲能搭配率:應逐步提高大型光電與風電儲能或調度責任。
五、地方接受度:將租金透明、生態保護、社區回饋納入評估。

天然氣政策應設「安全上限」與「低碳轉型條件」。
燃氣是必要橋接能源,但若2035年前大量新增燃氣機組,可能形成三個風險:
第一,液化天然氣(LNG)進口依賴提高。
第二,電價受國際氣價波動影響而提高。
第三,若未來碳費與碳邊境制度加嚴,燃氣資產可能面臨碳鎖定。

建議新建燃氣機組,應要求具備未來混氫、低碳燃料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的改造彈性。天然氣安全存量應從法定14天,評估提高至21–30天戰略儲備的可能性。LNG接收站與輸氣管網應納入戰爭、封鎖、地震、颱風、網路攻擊等情境壓力測試。燃氣發電不應無限制擴張,應設定中長期排碳下降路徑。

2026年06月22日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副教授兼雙聯EMBA班主任 徐昕煒

相較於去年「113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在資訊揭露上被質疑有所退縮,今年「114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補回較多關鍵資料,包括2026至2035年逐年夜尖峰負載、全國用電量、燃氣機組新增規劃、再生能源2030年與2035年裝置容量目標等。從能源治理來說,值得肯定。因電力規劃不能只靠總量敘述,而需可追蹤、檢驗與滾動修正的數據。但過去較完整呈現的長期電源規劃,改以分散方式放在燃氣、再生能源、儲能等各項中說明,雖有助於呈現各資源的政策脈絡,但也使外界較難掌握整體電源結構、各年度供需缺口、不同資源間的替代關係,以及其對減碳路徑的整體影響。

報告以2025年作為數據推估基礎,原則上合適,但仍需注意背後因素的結構性影響。2025年總用電量雖微幅下降,卻同時受到高科技產業用電成長、傳統產業下滑、氣溫偏低、颱風與節能成效等因素影響,所以若僅看總量變化,可能低估長期用電壓力。今年電力供需規劃最大的改變,是明顯上修需求預測與燃氣規劃,用電需求的年均成長率約2.5%,夜尖峰年均成長率約2.7%,顯示AI資料中心、半導體擴廠與高效能運算需求,已成為電力規劃的重要變數。供給端方面,燃氣雖有助於穩定供電,卻也帶來LNG供應安全、價格波動與碳排放鎖定風險。因此,燃氣應被定位為橋接與備援資源,而非長期低碳轉型的主要答案。

今年報告以「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作為檢討指標,方向值得肯定。增加裝置容量指標有助於呈現政策推動進度。不過,裝置容量仍不能取代實際發電量與系統貢獻。太陽光電與風電具間歇性,且供電壓力逐漸由日間轉向夜尖峰,因此真正應評估的不只是裝置量,而是關鍵時段的有效供電貢獻。建議同步追蹤用電尖峰時的有效容量、棄電率、儲能搭配量與電力排碳係數等指標。

至於AI用電需求預測,今年報告上修整體用電成長率作為基準情境,大致可視為偏審慎合理。然而,國際研究普遍指出,AI與資料中心用電成長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台灣用電又同時受到半導體製造、先進封裝與伺服器供應鏈帶動,因此電力系統規劃不能只依賴單一點估計,而應以多情境模型管理不同機率下的用電風險。

關於整體再生能源規劃目標與建置進度,今年報告提出較具體的2030與2035年目標,方向上符合企業綠電需求與淨零轉型需要。然而,這些目標能否回應未來用電需求與減碳目標,關鍵不只在裝置容量是否達標,更在於能否降低棄電、強化儲能與電網、提高夜尖峰有效容量,並實質降低電力排碳係數。未來政策挑戰已從「供電是否足夠」提升為「如何在供電穩定、能源安全與淨零減碳之間取得可量化的平衡」。報告若能強化多情境模型、揭露關鍵假設,並將用戶端儲能、需量反應與電網韌性正式納入規劃架構,將更能回應產業發展、能源轉型與社會信任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