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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背景:
在今(2022)年7月21日,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JM)發表的研究,觀察2022年4月27日到6月24日期間,在16個國家蒐集共528例個案,發現有98%的猴痘確診者為男同志或雙性戀男性,有95%的病例疑似是經由性親密接觸(sexual close contact)傳播的,但分析的個案中仍有9例的異性戀男性。研究討論也特別強調,猴痘並不是只在特定群體中傳播,任何人都應該保持警惕,並敦促公衛醫療系統應強化衛生教育,避免讓猴痘疫情發生汙名化與訊息沒入地下化的情況。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早在今(2022)年的5月22日表示,擔心一些媒體報導和評論正在加強恐同的刻板印象。世界衛生組織(WHO)在7月23日,正式將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全球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世界衛生組織也表明,猴痘可以通過任何形式的密切接觸傳播。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7月27日的媒體會議簡報中,總幹事譚德塞表示,保護自己免於猴痘感染的最佳辦法是「降低接觸風險」。譚德塞在簡報中提到,對於男男間性行為者而言,應該做的包括減少性伴侶數量,重新考慮與新伴侶的性行為,並且與任何新伴侶交換聯繫資料,以便在必要時得以進行後續追蹤。而譚德塞的這段話,也成為各家報導的重點。
註:會議簡報的原文節錄:「For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this includes, for the moment, reducing your number of sexual partners, reconsidering sex with new partners, and exchanging contact details with any new partners to enable follow-up if needed.」。
原文提到「男男間性行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但大多數媒體報導的標題,使用了「男同性戀」或「男雙性戀」,這些新聞標題的用詞是否會有汙名化性別少數群體的疑慮,並加深民眾對性別少數群體和疾病的負面觀感?
報導截圖:
引用文獻:
- Thornhill, John P., et al. "Monkeypox Virus Infection in Humans across 16 Countries—April–June 2022."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2022). DOI: 10.1056/NEJMoa2207323
專家怎麼說?
2022年08月01日
臺灣大學全球衛生學程助理教授 李柏翰
1. 男男間性行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是否就等同於男同性戀族群或雙性戀? 應如何說明、使用與理解最為合適?新聞標題這樣呈現會造成哪些誤解和負面效應?
男男間性行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是以性行為(sexual behaviours)來定義的人群範疇,泛指與同性發生性關係的順性別男性註解1,不問其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或性認同(sexual identity)為何,亦不太會用來稱跨性別男性(transgender men)。這些人雖都可視為不符合主流優勢異性戀與異性性行為規範之「性少數群體」(sexual minorities)且有相當程度重合,但彼此間仍有所差異,因此新聞標題若未加以區別,容易使沒有發生同性性行為的男同性戀者或男同志自我污名化,或使社會大眾誤以為猴痘是男同志疾病,對公衛目的亦無幫助。
2. 這篇NEJM研究有哪些重要的發現,以及民眾要如何正確理解?研究中提到的「sexual close contact」是否等同「性行為傳播」,之間有什麼區別?
這篇研究提到的「與性有關的密切接觸」(sexual close contact),並不等於性傳染疾病所定義與體液或血液接觸有關之「性行為」,但男男間性行為本來就沒有共識定義,雖大多研究指肛交與口交,但亦有研究者會將愛撫、手交及所有能引發性快感、達到高潮的性刺激行為都納入。若是採用後者較廣泛的定義,則與NEJM所指sexual close contact就差別不大了。
3. 猴痘是性傳染病(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STD)嗎?
無論如何,將猴痘歸類為MSM疾病或性傳染病都是錯誤訊息。雖然性與愛撫行為確實可能會提高皮膚傷口、黏膜或呼吸道分泌物等密切接觸的風險,這也是為何WHO總幹事譚德塞會提到「減少性伴侶」以作為阻斷傳播鏈的手段。不過,若因此將猴痘理解成「性傳染病」,將使社會大眾誤會傳染途徑,而疏於防範親密行為以外其他人與人密切接觸的風險(如照顧感染者),或欠缺對少數群體具文化敏感度,而不利於欲實現之公衛目標,如提高疫調準確性、鼓勵個案通報與追蹤、防堵疫情擴大等。
4. 猴痘並不像COVID-19是新興傳染疾病,人類歷史上也不乏猴痘案例,為何此次疫情令全世界特別緊張,甚至使WHO宣布其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簡稱PHEIC)?
WHO總幹事譚德塞於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構成史上第七起「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但本次特別之處在於這是總幹事第一次在緊急委員會(Emergency Committee)大多數成員反對(9人反對、6人贊成)情況下宣布,主要基於兩大理由:
(1) 本次疫情透過新的傳播方式迅速蔓延世界各地(今年5月起截至7月22日,已有75國報告16,016個病例);
(2) 臨床與流行病學的證據仍少——本次來自非流行國家的病例與過去西非疫情報告相比,臨床特徵不同,如嗜睡(lethargy)、發燒(fever)與前驅症狀(prodromal symptoms)較不常見,且本次患者皮膚病變(skin lesions)主要見於生殖器或肛周區域,又猴痘主要透過皮膚接觸發生的,但在若干患者的精液中亦發現了猴痘的DNA。
因此,譚德塞認為本次疫情符合了《2005國際衛生條例》(IHR 2005)中「不尋常」的條件。
5. 此次猴痘疫情被宣布PHEIC,對全球衛生及各國的衛生單位有何重要性?
當猴痘被宣稱為PHEIC,依IHR 2005規定,總幹事有權作出臨時性建議,要求各國加強公衛準備與應對(包括衛教、制止錯誤資訊傳播、疫調、篩檢、疫苗分配、醫療介入等)。事實上,猴痘從來就不是新鮮事,幾十年來在非洲造成大量疾病和死亡,過去一直被定位成帶有歧視意味之「非洲人的疾病」(African disease),就和伊波拉(Ebola virus)和茲卡病毒(Zika virus)一樣,只有當嚴重影響白人為主的已開發國家時才會引發關注。全球衛生長久來皆有忽略熱帶疾病的問題,而為人詬病,這與資源分配不均、媒體報導失衡等社會及政治因素有關。
2022年08月01日
臺灣大學健康行為與社區科學研究所與公共衛生碩士學程助理教授 黃柏堯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22年7月23日將猴痘列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從今年5月開始此一疫情已從非洲蔓延到全球,目前台灣也有猴痘通報案例。
猴痘傳染病有強烈的「即視感」(Déjà vu)與「歷史感」:一方面,猴痘與我們正在經歷的新冠肺炎疫情有很多共通之處,例如兩者都是與人近距離接觸的傳染病,因此也都與旅遊跟行動管制等相關防護措施有關聯。兩者在爆發初期都因為定義與朔源的困難,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另一方面,猴痘也和蔓延全球四十餘年的愛滋病一樣,初期都在歐美的大都會地區爆發,兩者感染初期的徵狀都與皮膚疾病或是性病相似,徵狀難以區分,因而造成延誤就醫;最後,猴痘與愛滋病早期感染者以男男間性行為者為大宗,讓疾病的定義乃至於污名跟性少數族群的性實踐劃上等號。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WHO在媒體會議簡報中表示,保護自己免於猴痘感染的最佳辦法是「降低接觸風險」,並且提到對於男男間性行為者而言,應該做的包括減少性伴侶數量,重新考慮與性伴侶的性行為,並且與任何性伴侶交換聯繫資料,以便在必要時得以進行後續追蹤。譚德塞的這段話中提到的男男間性行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縮寫:MSM),也成為各家媒體報導的重點。從譚德塞的話以及WHO的文件當中,我們可以看到「感染風險=性行為」的連結,這樣的連結到了台灣媒體上則變成「男同性戀」或「男雙性戀」。那麼,這樣的媒體報導是否恰當?是否有助防疫,又會導致哪些問題?
定義何謂「風險」向來是公共衛生與性別研究中的難題,研究愛滋病風險行為的學者提醒我們「行為」跟「脈絡/實踐」的差異,指出口交、無套肛交、無套陰道交都是性行為的一種,但在與固定或是熟識的性伴侶情況下,或是在有採取性安全措施的脈絡中,這些行為不一定等同於風險行為。在猴痘的脈絡中,我們必須理解「性行為」與「性別認同」的差異:口交、肛交、親吻、交換體液都可以被歸為具有傳播猴痘風險的行為,但若採取安全的措施,這些行為不一定是危險的。此外,這些行為不僅會發生在男男間性行為者之間,異性戀甚至是其他性別認同的族群也有可能發生。將猴痘的危險行為限縮在男同性戀者或是男雙性戀者之間,甚而把它當作少數族群間才會傳播的疾病,會加深我們對於性少數的誤解,會讓人認為特定性少數族群的性行為是病態的,才會傳染疾病。同時這樣的理解也會讓人誤會,認為其他族群的性行為不具風險,或甚至認為猴痘在特定族群中可被免疫,進而降低防範傳染的警覺。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近距離性接觸」(close sexual contact)是猴痘傳播的主要途徑,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傳統中理解的性行為,例如無套肛交或陰道交,僅是近距離性接觸的行為一種,並非全部。其他可能的近距離性接觸還包括接吻、交換體液、在擁抱撫摸的時候接觸到感染者的皮膚傷口,甚至在舞會或是其他人群高度聚集的場合與感染者有皮膚上的接觸。另外,根據目前有的實證研究,醫療或是照護人員、群體生活的族群(例如:學生或是軍隊),或是遊客以及移工,一旦和有猴痘的患者有近距離接觸,也有感染風險。因此,我們不應該將猴痘視為一種性傳染病。處在移動跟生活都快速全球化社會的今天,理解近距離性接觸的多重社會因素,並且肯認人類親密行為的多樣化,才能幫我們認識疾病,採取更有效的疾病預防措施。
如果我們有從對抗新冠肺炎跟愛滋病的歷史經驗中學到什麼的話,我們應該知道疾病的污名一但被連結到特定族群,這個連結不但難以消除,污名造成的實質傷害更難抹滅。研究污名傳播的學者提出,污名訊息產製有幾個步驟:標示人我之間的差異、對特定族群貼標籤、把除去危險的責任歸因給他者、將危害結果與他者連結。而污名傳播訊息則會產生厭惡、恐懼、害怕等負面情緒,進而導致社會大眾對於特定族群的敵意,剝奪他們的健康與社會權益。在過去幾年中,我們已經從不同對抗疾病的社會行為中看到污名對於特定族群的傷害,面對猴痘這一個新興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我們必須更加謹慎,審視風險行為的社會脈絡,避免污名傳播的產生。
2022年08月02日
澳洲國立大學健康醫學學院前研究發展處行政管理專員 陳奕村博士
猴痘如何於近期好發於歐美各國,目前尚未得到定奪。在此之前,於公開場合使用任何可引人過度聯想的遣詞用句時,例如:「男男間性行為者」、「男同性戀群體」、「雙性戀」等意涵截然不同的詞彙,應格外謹慎。避免造成看到黑影就開槍的不實攻訐,進而對無辜社群造成日後難以修復的非必要創傷。
以下為幾個於猴痘防治脈絡中,超譯與過度強調男男間性行為的可能負面效應:
1. 誤導中央、地方與公民社會組織,造成各單位無法將公衛預算花在刀口,錯失對猴痘作出積極且有效防治回應的良機。
2. 混淆大眾視聽,容易使任何有感染猴痘風險,卻不見得有男男間性行為經驗的社會大眾掉以輕心。
3. 加深社會大眾對特定疾病、性少數族群與性行為本身的持續誤解與污名,阻礙性別平權運動的推進,引發族群對立。
4. 當民眾經驗與新聞標題訊息形成落差時,無助於提升台灣民眾對媒體與政府的信任度,反而成為日後助長假消息生產與傳播錯誤的引用來源與資訊根基。
試著想像以下的情境:如果此波猴痘疫情的好發對象早已擴及任何人,而防治方針卻因證據甚至是資源不足的限制,僅能對冰山所露出的那一角做出回應,會不會有可能因此而失去無法洞察猴痘也許早已於它處深耕萌芽並向外擴散的先機,造成日後公衛破口?屆時誰該被責難?
註解:
- 「順性別」是指出生時被指認之生理性別與個人發展之性別認同一致,而與「跨性別」一詞相對。
參考資料:
[1] 文化能力於公共衛生中之重要性:以新冠肺炎接觸者追蹤為例,李柏翰,《台灣公共衛生雜誌》,40卷,5期,頁474–478. DOI: 10.6288/TJPH.202110_40(5).110066.
[2] Monkeypox: a global wake-up call. The Lancet, The Lancet, Volume 400, Issue 10349, 337. DOI: https://doi.org/10.1016/S0140-6736(22)01422-2
[3] Monkeypox: Q&A. WHO Headquarters (HQ), WHO Health Emergencies Programme (WHE), 12 July 2022. Available at: https://www.who.int/news-room/questions-and-answers/item/monkeypox
[4] Barry D. Adam, Alan Sears & E. Glenn Schellenberg (2000) Accounting for unsafe sex: Interviews with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The Journal of Sex Research, 37:1, 24-36, DOI: https://doi.org/10.1080/00224490009552017
[5] Kippax, Susan, and Niamh Stephenson. "Beyon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biomedical and social dimensions of HIV prevention through the lens of a social public health." 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102.5 (2012): 789-799.
[6] Rachel A. Smith, Language of the Lost: An Explication of Stigma Communication, Communication Theory, Volume 17, Issue 4, November 2007, Pages 462–485, https://doi.org/10.1111/j.1468-2885.2007.0030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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