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背景:

台灣時間12月13日晚間,COP28發布「阿聯酋共識」(The UAE Consensus)的最終新聞稿以及決議文件,說明這次會議的結果。台灣科技媒體中心也邀請台灣專家提供觀點,分享他們對這次COP28的觀察。


專家怎麼說?

2023年12月14日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助理教授 鄭祖睿

Q1. 您認為今年COP28最重要的結論或是呼籲是什麼?您為什麽這樣認為?

今年COP28最受到注目的結論,是COP有史以來第一次以化石燃料為主體,呼籲「在能源系統中脫離化石燃料(transitionining away from fossil fules in energy systems)」,也是世界各國首次在COP達成對化石燃料退場的共識。然而「脫離(transitioning away)」不如大多數國家支持的「淘汰 (phasing out)」來的有決心,實際成效還有待觀察。

此外,這次全球盤點結果中的第28條e項將再生能源、核能、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技術、低碳氫氣併為一談,可能會疏於強調若要達成2050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目標,再生能源是最需要加速提升的能源,而形成過度強調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技術(國際能源總署提到大型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技術是石油與天然氣業者緩不濟急的幻影)。這個論述也反映出今年參與COP28的石油與天然氣遊說團體是歷史新高,也同時導致「脫離燃料」(transitional fuels)得以出現在全球盤點中。

最後,在全球盤點中與資金相關的內容,雖然指出減緩、調適、損失與損害都需要資金投入,但沒有看到更明確的資金到位期程與數字。有鑑於已開發國家目前每年須提供一千億氣候融資基金的目標都未達成,全球盤點中提到上兆的資金更需要明確的規劃。

Q2. COP28期間有許多報告一再呼籲,應立刻加速減緩行動,會前也有多項倡議與呼籲都與化石燃料轉型有關,包含設定落日條款、提升核能使用量、簽訂減少甲烷洩漏的協定、加速運具電動化等,您認為台灣在減緩排放與化石燃料轉型上,應朝向什麼樣的轉型方向?您的原因是什麼?

COP28會前與期間許多的倡議與報告,不外乎呼籲從需求面減少能源的使用或消耗、提升能源效率、及轉型為再生能源,即避免-移轉-改善(Avoid-Shift-Improve)的概念。此概念早期使用於永續運輸領域,這幾年逐漸被其他領域所採用,也是目前各國淨零策略的共通點。COP是國際間各國與產業角力與公關行銷的場合,因此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倡議,對於這些倡議也都需要再深入了解形成的原因與各國參與的目的,以利於辨別台灣在減緩排放與化石燃料轉型的定位。以目前台灣的淨零關鍵戰略來看,大體上都有提及避免-移轉-改善相關的策略,從減少能源的使用進而減少二氧化碳及溫室氣體排放,到持續提升再生能源佔比。

去年COP27宣示的PATH倡議(Partnership for Active Travel and Health, 主動運輸與健康夥伴組織)在今年COP28分享了過去一年針對聯合國各會員國自行車政策的分析報告,發現自行車幾乎是包含步行的所有運具中,政策內容最少的運具,也因此發表了國家層級的步行與自行車政策建議。前年COP26宣示的克萊德班克宣言(Clydebank Declaration)在今年公布了更多綠色航運廊道的開啟,此外,數間世界大型航運公司承諾船隻在未來十年逐漸使用綠色氫氣。

今年COP28是有史以來第一次舉行運輸與能源部長級會議。運輸佔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近四分之一,也是最終燃料消耗的主要使用部門。但因長期以來這兩個部門較少直接溝通,以至於運輸部門的能源轉型缺乏有效推動。此次會議中宣示陸地運輸中能源效率較佳與再生能源型態的運輸方式,在2030年的占比要達到現在的兩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COP28也是COP主辦國首次舉行以地方領袖為主體的「地方氣候行動峰會(Local Climate Action Summit)」,並宣示「雄心多層級夥伴組織聯盟(Coalition for High Ambition Multilevel Partnerships, CHAMP)」,強調在國家自訂貢獻中,地方與國家減碳目標的結合。也是首次在COP中提及地方行動對國家自訂貢獻的實質連結及參與程度。

這些既有倡議的進展與新倡議的宣示,也是台灣目前淨零所遇到的挑戰。雖然台灣的航運業各自在國際上有所減碳行動,但國內尚未看到整體的航運業減碳政策或策略。日常步行與自行車通勤的整體規劃也處於起步階段,也尚未看到完整的規劃。地方與中央政府減碳策略的治理也需要更密切的結合,中央政府更重視地方氣候行動對政策制定的參與程度,並賦予地方行動更多的行政協助及資金挹注。

Q3. 台灣雖然不是巴黎協定締約國,我們目前在減碳與調適的努力足夠嗎?您認為台灣還有哪些努力方向,或是可參考的策略,可以落實減碳,增進調適能力?

以台灣目前的淨零關鍵戰略而言,已涵蓋相當程度的面向與細節,但因為氣候變遷是棘手問題且具有高度不確定性,較難量化各國的努力。即便如此,建議台灣可以更新國家自訂貢獻報告(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以及訂定長程策略(Long-Term Strategies)。雖然台灣不是巴黎協定締約國,但可透過上述報告與經濟發展程度或氣候變遷影響程度等條件類似國家的報告比較,做為政策評量的參考。此外,在今年COP28可以看到,隨著全球盤點與國際共識的提升,可以預期巴黎協議中能力建構、資金、技術等三項基石的進展也將隨之加速,經濟發展被視為已開發國家的台灣,可能也需要提升氣候議題在國際合作與國際發展的重要性。

2023年12月14日
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兼人為氣候變遷專題中心執行長  許晃雄

Q1. 您認為今年COP28最重要的結論或是呼籲是什麼?您為什麽這樣認為?您認為在這個重要議題上,台灣還可以做什麼?

COP28終於在產油國與倡議淘汰化石燃料的國家各退讓一步的情況下,各取所需,達成共識,釋出決議文。最主要的突破是能源系統以公正、有序與公平的方式轉型離開(transitioning away)化石燃料,以達成2050淨零目標。雖然此一決議與原先的淘汰化石燃料訴求相距甚遠,多數已開發國家都予以正面評價,認為是歷史突破。

相對而言,小島國家代表則抱怨被突襲,因為做成決議時他們並不在場,批評該項決議宛如給他們一艘船殼不紮實有洞的獨木舟,置小島居民於險境。的確,以法律文字而言,化石燃料這個詞30年來首次出現在COP決議文,是項突破。有了模糊的目標,但缺乏積極的時程目標與做法,如何與何時減量,會員國各有詮釋,如何達成2030年減排43%、2050年淨零目標,才是殘酷的挑戰。

2015年巴黎協議的決議宣示限制升溫不超過攝氏1.5度,但8年來溫度與二氧化碳濃度仍屢創新高,顯示宣示容易,落實難。比較積極的決議是在2030年以前,使再生能源成長三倍與能源效率翻倍,急速減少甲烷洩漏與公路交通碳排(載具電氣化),同時也建議加速發展再生能源、核能、碳捕捉利用封存技術,以及低碳氫燃料產製。

轉型離開化石燃料決議乍看之下,似乎對台灣無甚大影響,因為我們已經於2022年宣示2050淨零轉型。最大的挑戰在於如何與何時使再生能源成長三倍與能源效率翻倍,這牽涉到能源轉型的急速規模化。台灣原有為了達到非核家園的2025年再生能源目標,已延遲至2026年,能否在2030前達成再生能源三倍與能源效率雙倍是極大挑戰。囿於限制,台灣減碳時程忽略2030減量目標,直接將目標放在2050淨零,比起其他國家挑戰更大,因為依賴的是再生能源開發與技術量子跳躍式的進展,才能在2030-2050年間展開以極高速度發展的減量行動,達成目標。如何達成,顯然非完全掌握於自己手中,除了自我創新努力,還得借助全球性可規模化的技術突破,這才是台灣的最大挑戰。

Q2. COP28期間有許多報告一再呼籲,應立刻加速減緩行動,會前也有多項倡議與呼籲都與化石燃料轉型有關,包含設定落日條款、提升核能使用量、簽訂減少甲烷洩漏的協定、加速運具電動化等,您認為台灣在減緩排放與化石燃料轉型上,應朝向什麼樣的轉型方向?您的原因是什麼?

各個國家因為天然環境差異,可選擇的能源差異甚大。在COP28建議的無碳與低碳能源的急速開發品項中,台灣的選擇有限。碳捕捉利用封存技術全世界都仍在襁褓階段且價格昂貴,尚不具經濟規模,台灣基礎更是不足,要在2030派上用場,並不樂觀。核能發電也是個問題。核一二三發電廠不是已經,就是即將除役,況且缺乏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其實是「核廢廢核」。考慮安全、時程與經濟效益,核四廠似乎也不具重新啟動的條件。小型模組反應爐技術尚未成熟、價格不斐,尚無法規模化,不是急速與深度減碳的有效方式。至於核融合技術雖然有進展,但仍被視為是21世紀後半葉的可能能源。

整體而言,核能幫助台灣達成2030與2050減碳目標的可能性很低。載具與社會運作電動化需要無碳與低碳電源方具減碳效果,風能與太陽能(目前少數具規模化與成本效益的再生能源)搭配氫燃料應該是較可能的選項,也是淨零轉型主打的能源項目,但是如何兼顧環保與生態,快速佈建風能與太陽能仍是全球性問題,對幅員小、人口密集的台灣挑戰更大。氫燃料的開發與運用也尚未成熟,且價格昂貴,亟需突破。台灣基於經濟誘因,啟動淨零轉型,但環境受限且起步晚,經驗少,技術相對不成熟,挑戰比許多國家艱鉅,無立即良方,只能在盡量不影響生態與居住環境下,竭盡所能開發各項低碳能源與改善能源效率,但需要仔細評估的是速度與規模(speed and scale是COP28不斷強調的重點),以及成本效益,掌握可達成淨零的時程與機會。

Q3. 台灣雖然不是巴黎協定締約國,我們目前在減碳與調適的努力足夠嗎?您認為台灣還有哪些努力方向,或是可參考的策略,可以落實減碳,增進調適能力?

減碳與調適都需要加大努力。相對於減碳在資源與人力上的大量投入(8年9000億),在調適的投入相當保守。雖然政府已經啟動第三期調適方案,且在氣候變遷因應法納入調適專章,但相較淨零方案的規模與推進速度,仍是小了幾個量級。COP28決議文在調適部分有十分深入的訴求,各項工作時程也都以2030年為目標,特別強調以立即行動與長期規劃來加速落實調適作為。COP28疾呼提高調適企圖心,加強調適行動與提供充分的支援(財務與人力),才能在各調適領域有具規模與速度的作為。

COP28建議在2030年需要完成的方案包括衝擊、脆弱度與風險評估;國家調適計畫落實;監測、評估與了解調適成效。這些都需要在有數據與科學基礎上完成。我們對各調適領域的衝擊、脆弱度與風險評估是否已經具有足夠與可靠的量化數據,亟需完整的盤點,確認缺口,標靶式的投入足夠資源,加速推進與落實變遷調適作為。聯合國最新排放差距報告指出,依照目前各國的國家自主貢獻承諾,21世紀升溫最高可達2.5°C-2.9°C,而且即使各國的淨零承諾都達成,21世紀末升溫不超過1.5°C的機率也僅有14%。以此觀之,即使COP28訴求都達成,全球升溫超過2°C的機率不低,需積極考慮在升溫超標情況下的調適作為。國內第三期調適方案目前鎖定1.5°C情境為標的,顯然低於極可能發生的更惡劣的暖化程度,我們應該要同時評估2°C甚至3°C情境下的可能衝擊與風險,推進應有的調適作為,降低暖化的影響。

2023年12月14日
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趙家緯

Q1. 您認為今年COP28最重要的結論或是呼籲是什麼?您為什麽這樣認為?您認為在這個重要議題上,台灣還可以做什麼?

本次COP28中,決議乃是在「阿聯酋共識」中,納入了「朝向擺脫化石燃料使用」的決議,要求其依循公正、有序以及公平等原則。且明確納入三倍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加倍的目標,並特別強調應將碳捕獲與封存(CCS)應用在促進「難減部門」減量優先。

而在臺灣宜回應的方式,除了在明年度啟動第三階段管制目標的討論時,應朝向2030年減量目標加嚴,並同時納入2035年減量目標的程序以外,更應該儘速明定能源效率進步率的政策目標。且此次決議文中亦強調,汰除化石燃料補貼的重要性,臺灣應於明年度開徵碳費的同時,啟動改革化石燃料補貼的程序,否則會大幅抵銷碳定價的減碳效益。

Q2. COP28期間有許多報告一再呼籲,應立刻加速減緩行動,會前也有多項倡議與呼籲都與化石燃料轉型有關,包含設定落日條款、提升核能使用量、簽訂減少甲烷洩漏的協定、加速運具電動化等,您認為台灣在減緩排放與化石燃料轉型上,應朝向什麼樣的轉型方向?您的原因是什麼?

對於臺灣科研界而言,在淨零科技方案中,側重於碳捕獲與封存、去碳燃氫、新興負碳科技等。而此類科技,在本次會議上亦獲得大規模的關注,當歐盟代表已明確強調CCS於「難減部門」方有應用價值,而非於電廠應用之時,臺灣應理解此資訊,檢討現行2050淨零排放路徑圖中,將CCS於電力結構占比設定至20~27%此高佔比的政策規劃方向。

Q3. 台灣雖然不是巴黎協定締約國,我們目前在減碳與調適的努力足夠嗎?您認為台灣還有哪些努力方向,或是可參考的策略,可以落實減碳,增進調適能力?

氣候峰會已成國際重要外交場域,此次峰會期間,亦見慕尼黑安全會議在會場舉辦「氣候安全時刻」(Climate Security Moment)的週邊會議,強調氣候政策須與國家安全、外交政策與國防政策相互整合。而德國便在COP28期間提出首個「氣候外交戰略」,強調在COP體制之外,要透過各類雙邊與多邊合作,加速全球能源公正轉型。而臺灣此次雖有超過120名以上各類身份的與會者,但由於欠缺整體性的「氣候外交戰略」,無法在各類限制下,發揮具體綜效。如臺灣在APEC會議上,積極談公正轉型議題,而臺灣青年團體亦以此議題為主軸,甚至於正式公正轉型部長級會議上發言,但與官方委託智庫卻未能以此主題舉辦正式週邊會議。而當損失與損害基金於首次通過時,各國紛紛提出捐助承諾,總計已經達到近8億美金時,臺灣在與馬紹爾群島合作的官方週邊會議上,卻未就「臺馬氣候變遷調適應變基金」的進度提出說明,亦未見對於小島國家提出新的氣候援助承諾。

雖然外交體系於大會期間,以“Climate Action with Taiwan”為主題,在杜拜捷運站投注廣告。而此次會議期間,環境部部長與四位立委亦前往杜拜,但由於欠缺整體氣候外交戰略,仍僅將此視為一次性的活動,將無法追趕上氣候議題在國際外交議程重要性攀升的速度。

2023年12月15日
成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兼規劃與設計學院副院長  林子平

Q1. 您認為今年COP28最重要的結論或是呼籲是什麼?您為什麽這樣認為?您認為在這個重要議題上,台灣還可以做什麼?

今年COP28中,人們多將目光聚焦在擺脫化石燃料的使用,也就是減緩(mitigation)的策略,不過,有一項建築與都市領域高度注意的的重要調適(adaptation)策略宣示,即為「全球冷卻行動承諾」(Global Cooling Pledge)。

這項承諾受到美國、加拿大等63個國家響應支持,承諾到2050年時空調(供室內的舒適性)及冷卻(供食物及藥品的保存)的碳排放量,需比2022年減少68%。

這項承諾在前全球暖化時代更顯重要性。空調是一種正面的調適策略,它讓室內溫度快速降低,讓人們在戶外高溫時確保舒適健康;但空調也是造成地球及都市高溫的元兇之一,它啟動時會耗用電力排放碳,釋放熱氣導致都市高溫。而這兩者形成無限惡性循環:都市高溫、開啟空調、都市更高溫、開啟更強空調,讓都市高溫及碳排問題更加惡化。

聯合國環境署 (UNEP)統計:機械式冷卻(如空調冷凍設備)的能源消耗,就占全球電力的20%以上;都市因空調等因素的升溫,會在2100年達到4°C,幾乎是平均全球暖化幅度的兩倍。

這項承諾就是要解決機械式冷卻的耗能及排熱的問題。在這項承諾的第一段就提出永續的冷卻有三個重要策略:善用自然冷卻,提高冷氣效率,降低冷媒暖化潛勢(passive cooling, increased efficiency, and low-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GWP) refrigerants)。

後兩項是與空調冷凍設備的製造有關,以提升空調設備的創新及效率,減少冷媒中的氫氟碳化物(HFCs)。不過,位居首項的「善用自然冷卻」則更為重要。也就是要減少機械式冷卻設備的需求。其實這就是我們在都市、建築常提及的被動式、誘導式的策略。應用於建築物的遮陽、隔熱、開窗的節能手段,以及城市的水綠降溫、通風散熱、遮蔭涼適等都市退燒舒適策略。在台灣,這些觀點其實早已落實於政策之中。

在建築領域,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長期推動的「綠建築標章」,以及於今年(2023)年函頒的「建築能效標示」,就是善用自然冷卻為重要的評估項目,法令中優先以建築外殼遮陽、通風、隔熱設計的自然方式來減少空調的使用,其次則加強空調系統的效率。

在都市領域,許多城市也推動都市熱島退燒策略。如臺北市於南港市民大道都市設計管制規定導入主次風廊概念及量體規範,並增加騎樓延續、開放空間高綠覆率之連續性遮蔭通案規範;臺中市在都市更新中導入基地通風率規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中導入風廊管制;多個縣市的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例如「高雄厝」、臺中「宜居建築」、研議中的「臺南特色建築」、嘉義市「嘉屋」等,內容都蘊含了都市降溫涼適的策略,也都各具地方特色。

Q2. COP28期間有許多報告一再呼籲,應立刻加速減緩行動,會前也有多項倡議與呼籲都與化石燃料轉型有關,包含設定落日條款、提升核能使用量、簽訂減少甲烷洩漏的協定、加速運具電動化等,您認為台灣在減緩排放與化石燃料轉型上,應朝向什麼樣的轉型方向?您的原因是什麼?

在能源轉型過程中,再生能源扮演正面且關鍵的角色,再生能源產能三倍亦有超過110國簽署承諾。然而,它對於環境、景觀、產業造成的影響也不容忽視。以地面型光電設施為例,台灣目前仍缺乏完整的開發管制及設計規範,例如光電板總覆蓋面積比例應該多大, 每片光電板之間是否有足夠的間距,場地內是否有良好的土壤透水面積。這就像都市中的建築基地會嚴格管制容積率、建蔽率、綠覆率、透水率,並有都市設計審議把關外觀、氣候、環境、交通、社區等議題,未來地面型光電設施也應適當管制為宜。

Q3. 台灣雖然不是巴黎協定締約國,我們目前在減碳與調適的努力足夠嗎?您認為台灣還有哪些努力方向,或是可參考的策略,可以落實減碳,增進調適能力?

台灣應將此次會議中重要的決議、倡議、承諾,導入中央及地方的法令之中。例如,全球冷卻行動承諾的精神,應於縣市國土計畫、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建築管理中納入檢討,設定降溫目標,明定政策路徑。舉例來說,應制定相關的都市體感降溫規範、新舊或既有建築能效等級管制及改善,以達成空調用電碳排的減量。

而氣候變遷的科學研究則是降溫及減碳目標的基石,在國科會的支持下,「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計畫」 (TCCIP)提供臺灣氣候變遷科學與技術研究服務,並依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與相關部會共同研析及掌握氣候變遷趨勢,綜整氣候情境設定、氣候變遷科學及衝擊資訊,定期公開氣候變遷科學報告。

因此,地方政府應依行動綱領、國家調適計畫及調適行動方案,辨識氣候風險與調適缺口,調適規劃與行動,以達氣候變遷之減緩及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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