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COP?

COP是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的簡稱。每一個國際公約都有自己的「COP」,其中最廣為人知的就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締約方大會」。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約於每年11月到12月間舉辦,在2022年梵蒂岡批准條約後,共有198個締約方,2023年即將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舉行第28次會議(COP28)。

此外,由於各締約方領導者都會出席會議,也可以稱其為「氣候高峰會」。

2. 歷史上重要的COP成果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主要目標是:「穩定維持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使氣候系統適應氣候變化且不受到人為干擾,同時兼顧糧食生產與經濟發展。」

這份公約在1992年通過,1994年3月21日生效[1],並於1995年舉辦第一次的COP。過去幾個重要的COP是:

  • 1997年的COP3:通過京都議定書
  • 2007年的COP13:通過峇里島路線圖
  • 2015年的COP21:通過巴黎協定

3. 近年COP的討論重點或成果:

  • 2021年COP26:達成格拉斯哥氣候盟約(Glasgow Climate Pact)首次將減煤、減少化石燃料補貼的期程放入國際條約中。更多討論請參考「COP 26協議」專家意見
  • 2022年COP27:同意設置「損失與損害基金」。設置基金的目的,是提供資金給受嚴重氣候變遷衝擊的發展中國家,協助這些國家強化調適氣候變遷的能力,同時有餘裕推動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更多討論請參考「COP27」專家意見

 

4. COP跟IPCC有什麼關係?

IPCC是聯合國下的「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組織詳情可以參考:IPCC AR6 科學資訊),主要的職責是彙整當前氣候變遷的科學研究,並將研究成果提供給締約方大會參考,作為制定氣候目標、氣候政策的科學依據。

COP會議必要時,也會請IPCC提出特定面向的氣候科學報告,作為決策依據,例如:2018年的1.5度特別報告就是巴黎協定要求各國提出減碳目標,將全球平均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以下的科學基礎。

台灣專家怎麼看最新的IPCC評估報告:

5. 什麼是綠區(green zone)?什麼是藍區(blue zone)?

藍區開放給締約方代表、經認證的觀察員代表(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聯合國機構)與媒體,所有正式的會議談判、高峰會、小組討論、圓桌會議、官方會外活動,以及各個國家主辦的展覽、文化活動,都在藍區舉行。

綠區開放給所有參加者,包含個人、企業、其他民間團體,例如原住民團體、青年團體、婦女團體等,目的是希望在綠區促進政府與私部門的對話與合作。

6. COP28預期討論重點:

  • 各國領導人對首次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的回應

全球盤點是盤點巴黎協定執行狀況的機制,目標是評估世界在實現協定宗旨與目標的各面向與集體進展。除了第一次的全球盤點時間是2021-2023年,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資料搜集、第二階段是技術評估、第三階段為審議產出。後續會以每五年一次為循環,從減緩、調適、落實與支持手段作為評估的三個重要領域,並考慮應對措施及解決損失與損害的社會經濟成果。

目前全球盤點的小組已經完成第二階段是技術評估,並於綜合報告中指出,目前二氧化碳減緩的速度仍遠不及守住升溫攝氏1.5度的需求,並提到目前全球的氣候行動承諾,被兌現的幅度不足。

第三階段的審議產出因涉及各國的目標、承諾與政策,將在COP28的會議中進行。主辦國也指出依據全球盤點的報告,這次會議的目標是:

  1. 產出具體、公平的方案縮小目標與執行的差距,並確保全球走在《巴黎協定》2030年目標的一致方向。
  2. 回應包容性政策、金融和技術解決方案,將新的資源、合作夥伴在「世界氣候行動高峰會」與為期兩週的創新計畫引進各部分的合作。
  3. 呼籲每個政府、產業和個人採取行動,說明在當前發展的道路上,如何發揮功能,確保走在實現目標的道路上。
  • 2030減碳幅度與能源轉型目標

當前的科學結果顯示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仍在上升,顯然離淨零排放的目標有很大的差距,因此COP28能否須取得強而有力的減緩或潔淨能源目標,是關注重點。

有幾個方向可以看出COP28的決議是否符合期待:

  1. 是否達成減少使用化石燃料、減少化石燃料補貼、脫碳、脫煤、減少天然氣、減少甲烷排放相關的決議
  2. 是否有提出增加再生能源部署、增進能源效率的目標
  3. 二氧化碳難減部門的轉型倡議,包含鋼鐵業搭配碳捕捉、無化石燃料的交通系統......等
  4. 是否有國家提出具雄心的國家自願減量目標(NDC)更新

若想得知目前溫室氣體排放與攝氏1.5度目標的差距,應追蹤排放差距報告、全球碳預算報告。

  •  之前承諾的金融協助的執行框架為何?是否可以落實?談判的進程?資金的落差與來源如何彌補?

為了增進氣候投資,並彌補已開發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的差距,目前國際有多個不同類型的資金,但仍有制度上的困難與資金無法落實的問題,也缺乏制度性的金融架構。例如COP27通過的損失與損害基金的執行框架仍有待這次會議決議;長期無法全額兌現的綠色投資基金(每年一千億美元)等,都是金融議題上需要關注之處。此外,在聯合國呼籲到2030年,每年的損失與損害基金應達到二千億至四千億美元的規模,但在「不要求」已開發國家捐款的情況下,如何達成目標也將是討論重點。

主辦國希望達成的目標包含加重多邊開發銀行的角色,要求多邊開發銀行釋出更多資金、採用更大膽的措施促進公共與私人資本的流動、促進與公共及私人資本的合作。並希望有鼓勵制度可以促進私人資本投資開發中國家的氣候行動。

主辦國也呼籲要增加調適的融資,以提高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影響的能力。根據聯合國的估計,在近十年內發展中國家需要的資金規模為每年2150億美元至3870億美元之間。

  • 首次有健康相關的專場

過去在COP期間很少有「氣候與健康」的討論,這是第一次COP在正式議程中,設置「健康日」單獨討論氣候與健康的議題,並舉辦氣候與衛生部長級會議。討論的重點包含氣候變遷對健康的影響、減緩氣候變遷對健康的好處、可調適氣候變遷的衛生系統、健康、救援與和平行動,並預計產出「氣候與健康部長級宣言」。

7. 氣候報導框架

  • 全球平均升溫攝氏1.5度是COP28最重要的數字

《巴黎協定》將全球升溫限制在攝氏1.5度內,是目前依據科學研究所制定,還有機會避免無可回復的情境的關鍵點。根據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的結果,目前全球平均升溫已達攝氏1.2度,極端天氣事件更加頻繁,並已有報告呼籲若沒有「前所未有地變革」,在本世紀中,很有可能就會達到升溫攝氏1.5度。

  • 氣候正義(包含損失與損害)仍是COP28的核心

氣候正義是確保氣候相關的協議和政策公平、公正,並將世界上最弱勢群體的需求納入考慮的關鍵。長期以來,氣候相關的金融討論難以推進的原因在於,已開發國家不願「賠償」開發中國家限制化石燃料消費的經濟損失,而開發中國家則認為他們也有排放溫室氣體,改善人民生活與經濟條件的權利。然而「賠償」不只是道德上的議題,在現在氣候風險增加的情況下,如果已發展中國家缺乏資金來提高選擇潔淨能源的誘因,那將會導致巴黎協定目標失守,氣候變遷的影響也將使已開發國家遭受損失。

    • 氣候正義的關鍵點:

1.已開發國家的人均排放量往往比開發中國家高出數倍。

2.美國仍是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累積排放國,中國則已超越美國,成為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第一大國。然而全球溫度上升,是長期排放累積溫室氣體所導致,因此除了要求每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美國與其他長期工業化的國家應該要付出更多努力,減緩過去累積的問題。

3.氣候正義不只是全球談判的問題,也是每一個國家、地區、甚至是社區內部需要考慮的問題。

  • 現在有許多解決方案,但也有許多相應的障礙

為了迅速地採取措施,我們看到許多「氣候解決方案」,但國家與企業往往因為各種政治、經濟上的考量而推遲或延緩執行。然而在推動解決方案的同時,也需要評估解決方案會不會以錯誤的方式執行,造成「漂綠」或是「不當調適」的後果。

8. 更多幫助你了解氣候變遷議題的資訊:

名詞解釋

相關報告摘要與翻譯

更多延伸資訊:

註釋:

[1] 國際公約或協議要能夠正式生效,除了國際會議的談判結果以外,還需要各締約方將「通過」後的條約帶回國內,經過立法機構的追認、批准。獲得批准後,再將批准書遞交給聯合國,累積達到生效條件,國際公約或協議才能算正式生效。每個公約或協議的生效條件不太一樣,像是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生效條件,是收到第50份批准書的90天後;京都議定書的生效條件,則是收到55份批准書且簽署國之碳排放總量達1990年全球碳排放量之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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