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溫度不斷打破紀錄、氣候影響加劇的此時,聯合國環境規畫署(UNEP)20日發布《2023年排放差距報告:打破紀錄——氣溫再創新高,但世界未能減少排放》再次發現,除非各國採取行動並兌現超越在《巴黎協定》中承諾的2030年目標,否則世界氣溫很可能達到比工業化前上升攝氏2.5-2.9度的程度。相較目前的政策情境,預計2030年排放量必須減少至少28-42%,才能分別實現《巴黎協定》的2°C和1.5°C目標。能否維持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可能性,取決於這十年更強力的減量以縮小排放差距。 這有助於在下一輪氣候承諾中,制定更具雄心的2035年目標,並增加實現淨零承諾的機會,淨零承諾涵蓋全球近80%的排放量。

世界正創下驚人的排放和溫度紀錄,這些紀錄加劇了全球的極端天氣事件和其他氣候影響。

  • 今年,截至10月初,全球有86天氣溫比工業化前高出1.5°C以上。 9月是有紀錄以來最熱的月份,全球平均氣溫比工業化前高 1.8°C。
  • 2021年至2022年,全球溫室氣體 (GHG) 排放量增加了1.2%,達到 57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1]的新紀錄。
  • 二十大工業國(G2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22年也同樣增加了1.2%。
  • 排放量在各個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分配仍然不平等,反映了全球的不平等模式。

儘管氣候災害不斷加劇,但減緩的努力不足意味著,世界正朝氣溫上升幅度將遠超出本世紀氣候目標的方向而去。

  • 如果當前政策所包含的減緩努力(mitigation effort)持續下去,本世紀全球暖化將被限制在比工業化前高3°C的範圍內。
  • 全面實施並持續致力達成無條件的國家自主貢獻(NDC),將使世界走向把氣溫上升限制在2.9°C 的道路。
  • 額外達成和延續有條件的國家自主貢獻,將使氣溫上升限制在比工業化前高出不超過2.5°C。
  • 在最樂觀的情況下,即所有有條件的國家自主貢獻和淨零承諾均得到滿足,可以實現將氣溫上升限制在2°C。 然而,目前淨零承諾的可信度堪憂:G20中沒有一個國家的減量速度與淨零目標一致。

世界需要在2030年減少28%的排放量,才可能以最低成本的途徑實現《巴黎協定》中 2°C 的目標,若要實現1.5°C的目標需減少42%。

  • 假設能落實全部無條件和有條件的國家自主貢獻,預計2030年只比現行政策分別減少2%跟9%的全球排放量。
  • 目前的無條件國家自主貢獻意味著,到2030年需要比預期額外減少14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才能達到2°C 的目標;額外減少22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才能達到1.5°C 的目標。
  • 落實有條件的國家自主貢獻可以使估計減少3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簽署《巴黎協定》以來,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在近十年中,大幅增強落實《巴黎協定》是維持將全球暖化限制在1.5°C的機會之窗持續打開,且不出現明顯過衝(overshoot)的唯一途徑。

  • 政策進展縮小了落實的差距,即目前政策下預期排放量與國家自主貢獻全面實施之間的差異。
  • 在《巴黎協定》通過當下的政策狀態,預計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增加16%。以現在的政策來預估,則預計增幅為3%。
  • 到2030年,無條件國家自主貢獻的全球實施差距,估計約為1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低於去年的3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有條件國家自主貢獻的實施差距為5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低於去年的6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 自2022年COP27以來,已有9個國家提交了新的或更新的國家自主貢獻,使更新的國家自主貢獻總數達到149個。
  • 如果所有新的和更新的無條件國家自主貢獻全面實施,預計到 2030 年,與最初的國家自主貢獻相比,每年將減少約5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自COP27以來提交的9份國家自主貢獻預計約為減緩總量增加1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 然而,除非2030年的排放程度低於全面實施國家自主貢獻,否則將不可能建立將全球暖化限制在相較於工業化前升溫1.5°C 的最低成本路徑,在本世紀內僅餘33%的機會。

各國必須加速整個經濟的低碳發展轉型。

  • 能力更強、排放責任更大的國家——特別是G20中的高收入和高排放國家——將需要採取更具雄心和迅速的行動,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財政和技術支持。
  • 由於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已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需要透過低排放成長來滿足發展需求。
  • 正在開採和已計畫開採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礦場和油田,預計排放量是現有將升溫限制在1.5°C 的碳預算的3.5 倍以上,也幾乎可用於將升溫控制在2°C 的全部預算。

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在低碳發展轉型的過程中,面臨經濟和制度的挑戰,但也可以抓住機會。

  • 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的能源轉型有助於更易獲取能源、使數百萬人擺脫貧困並擴大戰略產業。
  • 隨著再生能源變得更便宜,可以透過低碳能源高效、公平地填補相關的能源增長,從而確保綠色就業和更清潔的空氣。
  • 國際金融援助必須大幅擴大,透過降低融資機制降低資金成本,重組並納入新的公共與私人資金。 其中包括債務融資、長期優惠融資、擔保和催化融資。
  • 下一輪國家自主貢獻的準備工作是中低收入國家提供制定國家路線圖的機會,包含更具雄心的發展願景和氣候政策,以及明確規定資金和技術需求的目標。
  • COP28 應確保為制定此類具雄心的路線圖提供國際支援。

COP28 上的首次全球盤點 (GST) 將為建立新目標提供框架。

  • 《巴黎協定》下的首次全球盤點,將為各國應在2025年提交的下一輪國家自主貢獻的2035年目標,提供資訊。
  • 這十年的行動將決定國家自主貢獻所需的雄心,以及實現《巴黎協定》長期氣溫目標的可行性。
  • 全球下一輪國家自主貢獻的雄心,必須使2035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達到與低於2°C 和1.5°C 路徑一致的水平,同時要求超額排放提供賠償,直至達到與這些路徑一致的水平。

延遲嚴格的全球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將進一步增加未來對二氧化碳移除的依賴。

  • 與實現《巴黎協定》目標一致的所有途徑,都需要立即大幅削減排放,並在中長期內使用二氧化碳移除(CDR)。
  • 已經部署的二氧化碳移除計畫,主要是植樹造林、重新造林和森林管理。 目前直接從以陸地為基礎的方法移除的數量估計為每年20億噸二氧化碳排放當量。
  • 最低成本途徑假設傳統和新型二氧化碳移除計畫的設置均顯著增加,但實現更高程度的二氧化碳移除計畫仍有不確定性與風險,例如土地競爭、權屬和權利保護以及其他因素。
  • 新型二氧化碳移除計畫的提升與不同類型的風險有關,包括大規模部署所需的技術、經濟和政治要求可能無法及時實現。
  • 這指出四個政治行動的重要領域:設定和傳達二氧化碳移除計畫的優先性;建立強有力的監測、報告和查核系統以提高可信度;利用與其他努力的協同效應和共同效益;並加速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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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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