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COP?

COP是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的簡稱。每一個國際公約都有自己的「COP」,其中最廣為人知的就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締約方大會」。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約於每年11月初舉辦,目前至2019年共有197個締約方,今年即將舉行第27次會議(COP27)。

此外,由於各締約方領導者都會出席會議,也可以稱其為「氣候高峰會」。

 

2. 歷史上重要的COP成果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主要目標是:「穩定維持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使氣候系統適應氣候變化且不受到人為干擾,同時兼顧糧食生產與經濟發展。」

這份公約在1992年通過,1994年3月21日生效[1],並於1995年舉辦第一次的COP。過去幾個重要的COP是:

  • 1997年的COP3:通過京都議定書
  • 2007年的COP13:通過峇里島路線圖
  • 2015年的COP21:通過巴黎協定

也歡迎參考2021年COP26的會議結果:「COP 26協議」專家意見

 

3. COP跟IPCC有什麼關係?

IPCC是聯合國下的「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組織詳情可以參考:IPCC AR6 科學資訊),主要的職責是彙整當前氣候變遷的科學研究,並將研究成果提供給締約方大會參考,作為制定氣候目標、氣候政策的科學依據。

COP會議必要時,也會請IPCC提出特定面向的氣候科學報告,作為決策依據。(例如:2018年的1.5度特別報告

最新的IPCC評估報告看這邊:

 

4. 今年COP27的重點

A. 今年無論是從氣候金融面向,或是從氣候變遷帶來的損失與損害來討論,經濟發達國家如何實際的幫助貧困國家邁向淨零、應對氣候變遷威脅都是重要的議程。
B.「損失與損害」融資,從巴黎協定就已經開始討論,COP26的格拉斯哥協議,富國也承諾提供更多氣候融資給貧困國家,但至今未實際執行,在今年的會議中「承諾如何轉為實際措施」將是重要議程。

  • 氣候金融:

COP26時討論到建立國際碳交易市場的可能,使全球統一碳價格有可行的機會。因此今年的討論除了對貧困國家的氣候融資,私部門資金如何協助淨零、減碳,金融監管機構如何提出創新政策,鼓勵永續投資、打擊「漂綠」行為,也是「金融日」的要點。

  • 減碳目標

COP26的格拉斯哥協議是第一個放入減少煤炭、化石燃料補貼期程的協議,但在各式減量目標之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至今未到達排放峰值,表示減碳力道仍然不足。所有的科學數據都顯示,在2030-40年全球平均升溫就會達到攝氏1.5度。因此有幾個議題可能是討論重點:

A. 目前全球排放量距離達成使全球平均升溫在攝氏1.5度內的差距。
B. 富裕國家能否提出更具野心的減碳目標
C. 大型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巴西、印度、印尼、南非,能否提出更大幅度減少化石燃料的承諾

註釋:

[1] 國際公約或協議要能夠正式生效,除了國際會議的談判結果以外,還需要各締約方將「通過」後的條約帶回國內,經過立法機構的追認、批准。獲得批准後,再將批准書遞交給聯合國,累積達到生效條件,國際公約或協議才能算正式生效。每個公約或協議的生效條件不太一樣,像是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生效條件,是收到第50份批准書的90天後;京都議定書的生效條件,則是收到55份批准書且簽署國之碳排放總量達1990年全球碳排放量之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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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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